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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清华特供烟与特供之殇 2012-02-07

清华特供烟与特供之殇
文/交广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首席专家谭小芳

 

前言:

日前据媒体报道称,一款名为清华百年校庆特供烟,售价高达一万元一条,消息一出之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名烟与高校结合在一起,就在围观者感慨特供文化无孔不入之时。清华大学校方否认,并授权任何厂家生产清华校庆特供烟,并表示将维护清华的名誉权。

据媒体报道称,一款名为清华百年校庆特供烟,其被店长推荐切售价高达一万元一条,此消息被传出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及热议,清货再次登上争议的云端,引起清华大学的重点关注,名烟与高校结合在一起,多么的艺术,就在围观者感慨特供文化无孔不入之时。

清华大学校方发表讲话辟谣称未授权任何厂家生产“清华校庆特供烟”,并表示将大力维护清华的名誉权,坚决不放过任何诋毁学校名声的人。清华大学辟谣之后,网传的清华特供烟生产厂家也表示,清华校庆特供烟只是一个设想未投入生产,无论是设想也好还是侵权也罢。特供商品这回是碰了一次钉子,笔者认为这次钉子碰的好,它给目前盲目兴起的特供商品热敲了一次警钟。

规范中国的特供商品市场,不仅需要国家的整顿,同时还需要清华在内的特供“对象”们帮忙。希望更多的特供对象们能够效仿清华,维护自己的名誉权。目前很多特供商品成为特权消费的突破口,类似领导专用酒的特供商品正是看准了这一点。因此规范特供商品,也是限制公权滥消费。

我们经常可以在一些日常消费品中的包装上,看到印有“人民大会堂”的字样,这样的金子招牌,无疑会增加消费者信心。近日,细心的朋友可能会发现,像鲁花花生油、三元牛奶、等产品的包装上都遮盖住了“人民大会堂”的字样或是换了包装。金字招牌为何会遭此境地,是因为政府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清理整顿“特供”、“专供”等标志的专项行动。

2011年8月25日,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9月至10月联合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包装、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清理范围涉及三大类: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广告宣传中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重点涵盖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香烟、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费品及上述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烟酒销售店、宾馆饭店等销售场所;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等广告发布媒体。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启动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专项行动。20日,记者在省城部分超市和市场调查发现,燕京、三元、王老吉等品牌更换了外包装,涉及“特供”、“专供”的某品牌花生油在“特供”标识上贴了“创可贴”。“国家相关部门不让在外包装印上‘人民大会堂’、‘国宴’等字眼了,公司从10月1日开始用贴纸把这些字眼覆盖了,这是允许的。”鲁花集团济南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新产品已经更换包装了,从目前的市场反馈看,销量没有受到影响。

就在鲁花、王老吉等品牌因国家四部委清查特供牌慌忙弃用“人民大会堂”特供标识的同时,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却向企业广泛“撒网”,推销一款新的特供产品使用权——一年仅交25万元管理费即可贴上“国家行政学院特供产品”的特供标签。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官网www.tanxiaofang.com)了解到,尽管这起特供买卖的标的——“国家行政学院”,并不足以和“人民大会堂”相提并论,但是却展现出一条完整的“特供商标”利益链。

从这笔关于“国家行政学院”的交易入手,想成为“特供商品”,只需要填写一份申报函,再到北京去面谈,以及缴纳一笔可以优惠的费用,原本普通的商品,便可以打着“国家行政学院”的招牌去宣传。而此时,距离今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四部门在全国范围进行“特供”、“专供”等标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并不远,但这并不能阻止“特供”标识买卖的再次发生。

10月16日,一名自称是国家行政学院下属国企的工作人员致电湖北一家白酒企业负责人郭先生,向其推荐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对外使用权的招商合作项目。3天后,郭先生收到一份名为“国家行政学院院微标志”招商函的电子邮件,邮件附件为“开展《国家行政学院国勤理事单位及后勤采购》申报函”。申报函显示,有着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对外使用权向企业进行招商,被许可使用者可列入后勤采购名单,成为“国家行政学院特供产品”、“国家行政学院专供产品”,并强调“企业对外市场宣传可使用国家行政学院院徽标志”。

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预定品牌管理培训,请联系13938256450)了解到,企业若想获得上述特殊待遇,出钱是必不可少的。申报函中明确规定,交纳管理费25万元便可授权使用一年,连续两年授权使用的管理费为20万元/年,三年的话一年管理费可优惠至18万元。另外企业出钱还可单独成立“国家行政学院国勤营销中心、北京办事处”,管理费在3万~5万元/年之间。

不过,权威部门对此却是另一番解读。据工商部门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并非只针对特供、专供的超时使用者,而是那些打着国家政府机关名义的特供、专供产品,这类商品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国家行政学院官方网站后勤服务工作动态“部门新闻”中有一则今年4月27日发布,名为《国勤科技公司经理竞聘工作方案》的通告。该方案称,公司采取抵押承包经营方式,竞聘入选者按承包经营金额一次性缴纳抵押金。

据上述方案,公司承包期限三年,竞聘抵押金底价60万元起,以后每年在上年承包基数上递增15%。经营者完成服务中心每年度的任务指标,三年承包期到期后,可优先续聘。另外一位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人士也证实,国勤科技公司是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部下属公司,但授权国家行政学院商标使用权的做法是不能允许的。

换句话来说,只要企业愿意出钱,就可以披上“特供”、“专供”的马甲,在市场上堂而皇之的招摇,真的假的并不重要。说起来对于交易的双方,这是个双赢的事:一方得利,一方得名,得名的一方在经营中可以方便提价,也方便招商。但在这两者之外,真正的埋单者仍是购买了产品的消费者,而这个群体的权益,却是最被忽视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国家的公信力被部分企业花钱利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而在清理整顿之时,顶风作案的科技公司又是为了什么呢?其实无他,“钱胆”使然。

在回答记者采访时,谭小芳老师强调说,“特供”、“专供”产品泛滥,“供”出的还是更多不良的社会现象,即国人铺张浪费、过分注重虚名甚至是腐败盛行等的不良社会现象。在不少人的眼中,“特供”、“专供”产品是“特权”和“专权”的代名词,但公众对这样的产品不是拒绝,而是趋之若鹜,甚至某些官员受贿也非这些高档的“特供”、“专供”产品莫属,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不能不让人感到担忧。

印象中,当时没什么人对“特供”商品有任何反感,还是因为咱中国老百姓实在太厚道:领导很重要,他们生活得好,也是我们的福分,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百姓可怎么活?所以“特供”是理所当然的,如果能稍稍流出一点儿到民间,也让小百姓沾沾光、尝尝鲜,那是咱小百姓三生有幸啊!所以,这也就难怪有那么多企业把“特供”、“国宴”等字样作为金字招牌打出来了,因为老百姓的确喜欢嘛,有了“特供”标签,既显得稀罕,又证明品质优秀,基本上就不愁销路了。

酒类是“特供”产品最多的细分行业。全国95%的白酒企业都有特供产品,特别是山东、河北等省的特供产品最多,这些产品通过团购、市场零售等渠道销售。此外,茶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月饼、保健品等快速消费品,以及部分家电、家装、汽车生产企业也热衷于傍特供牌,总体规模不下千个。

特供市场鱼龙混杂,此前由于缺乏监管,冒牌特供横行于世。以茅台酒为例,市场上流通的各类茅台特供酒全部都是假茅台,一位白酒行业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外包装标注着国检特供酒、民航特供酒、内部特供酒、军区特供酒、武警特供酒等字样的茅台酒均不是产自贵州茅台酒厂的假茅台。

一些打着“人民大会堂”特供旗号的产品,实际上也是假冒特供。曾经有一个名为“中国先锋企业论坛组委会”的机构向其推销“人民大会堂”特供标识。经查,该机构仅仅是花了5万元在人民大会堂租用了一间会议室,召开中国先锋企业论坛,论坛开完机构便解散了。上述推销的标识注有“中国先锋企业论坛*人民大会堂特供”字样,授权费用为5万元,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由于价格便宜,当时吸引了几十个不知情的乡镇企业和城市个体户购买,违规贩卖特供标识成了这个论坛的重要敛财工具。

事实上,特供产品最早出现在英国。1155年,英国皇室向商人和某些专门服务业者颁发“皇室专用”的荣誉。按照“皇家商人认证委员会”规定,商家若是想得到这个头衔,它必须连续服务皇室成员至少五年,方可具备入围的基本资格。然而,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特供、专供产品却可花钱购买,而叫价最高的便是授权“人民大会堂”特供、专供,一年要花500万元;其次的如“钓鱼台国宾馆”专供,一年叫价300万元左右。只要有企业愿意出钱,还有不少专门运作特供项目的公关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一年收入可达数千万元。

的确,只要有“眼球效应”,就一定有“商业价值”,但是“商业价值”的兑现是不是可以毫无限制和约束,恐怕值得商榷。具体而言,相比娱乐明星,政治名人其实同样也不乏影响力,那么,是不是官员们也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实现其商业价值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既然如此,代表官方和权力机构的部门,恐怕同样应该与商业划清界限。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大会堂”即便有商业价值,其实也不应该真的拿出来兑现。

实际上人民大会堂没有权力授予企业可以违反《广告法》,以国家机关或者容易使人联想到国家机关的这种方式去做广告、卖牌子。有可能这里边有有偿的行为,也可能是无偿的免费使用,但是不管怎么样,既然《广告法》禁止了就不能用,否则就容易违反了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确定的政企分开的原则,混淆了国家机关的运动员和裁判员之间角色的划分,容易使国家机关处于微妙而尴尬的角色,使老百姓怀疑说国家机关又卖牌子了,又有权钱交易了,尽管实际上没有,但是也会玷污国家机关清廉公正的社会形象,贬损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政府机关一般不会与使用者直接接洽,主要是国家机关下属或关联公司或公关广告公司运作。这些公司从中抽取20%以上的提成费,并向特供牌的使用单位开具发票。使用单位获得特权牌后,提价更方便,也便于招商,而真正为这笔巨额使用费埋单的仍是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其实去除特供、专供等字样对其他企业来说是一个公平的事情,国家的公信力被部分企业花钱利用,并不公平。

最后,谭小芳老师建议:要彻底杜绝特供、专供产品,从根本上来说是教育消费者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广告法》,把好商标注册关。最终让厂商和消费者认识到,决定品牌价值的并非各种虚名,而是靠国际认可的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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