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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模式(二) 2011-10-31

  我们不妨以生猪交易为范例,看看深圳农产品的新商业模式。深圳农产品建立了一个生猪的交易所,等着供需双方到这里来交易,然后呢,收席位费、档位费和交易费等等。

  公司把猪肉批发商分为两级,向一级批发商(连接供应方)收取席位费,向二级批发商(连接需求方)收取档位费,缴纳费用后,一级和二级批发商就可以进入市场寻找交易对象了。席位费、档位费,这是最开始的两笔钱。

  一级批发商到猪肉养殖场和散户中收购生猪,交付屠宰厂进行宰杀,然后到生猪交易所寻找交易对象。每一批生猪肉进入市场时,一级批发商要向交易市场缴纳一笔进场费。这是第三笔钱。

  二级批发商和一级批发商发生交易。得到生猪肉后,做进一步的简单加工,分销给超市,酒店集贸市场等零售环节。交易双方再就每笔成功交易分别向生猪交易所缴纳1.5%的交易佣金。这是第四笔钱。

  有固定收益(席位费、档位费,进场费),有未来风险分成(交易费),既稳定长期收入,又衍生充沛现金流,怎么样?高明吧?

  既然可以做生猪交易所,自然也就可以做蔬菜交易、农副产品交易。而且不但可以在深圳做,在寿光、南宁等地方也可以做,深圳农产品这个商业模式可谓是无限复制能力、无限盈利想象。

  模式本身也很难被竞争对手模仿,特别是形成一定规模后,其边际成本在下降,边际利润在提高,属于自然垄断,后来者很难打破这种市场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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