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发送短消息 加为好友
姓名: 孙树杰
领域: 人力资源  企业战略 
地点: 北京 东城
签名: 牛津大学萨伊德商学院 副研究员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566
  • 博客访问:1256897

专家文章

企业,你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2007-11-01

标签:

最近两个月来,网易可能会面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罚款和民事诉讼的传言让人再次回想起网易2001年因财务虚报丑闻停牌四个月的尴尬;3年后的今天,网易可能仍旧要为自己当年的错误付出更多的代价;现在网易有了一个同病相怜的对象――中国人寿也正面临美国小股东的集体诉讼,原因是集团母公司之前发生的夸大支出或虚报利润以减少税款等行为。

至少现在,网易和中国人寿还算是幸运的,毕竟没有象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因财务虚报丑闻,以及安达信公司因协助作假而破产的境地。但上市公司经常发生的这些所谓诚信问题的确让小股东、投资者以及公众愤怒和伤心不已。

推动法律机制、社会力量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表面上看是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其实并非如此;想想那些非上市公司的小股东们,在与大股东斗争的过程中经常处于劣势和被盘剥的地位,出了问题即便大声呼吁也少有被关注的机会。如果进一步统计,我们会发现其实上市公司在治理方面出的问题并不比非上市公司多,甚至要少很多;但由于对上市公司问题关注的人不仅仅是大股东、小股东、银行等,还有行业人士、企业所在的社区、管理界人士、政府、媒体舆论等,一旦出问题更容易被曝光,同时也受到更多的关注,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是上市公司的泛股东;换句话说,上市公司的治理行为不得不考虑到所有成为泛股东的更多自然人和社会群体的利益,并受到更多的非直接利益股东的影响。泛股东的利益
所谓泛股东,就是所有的能够影响到企业的人群,以及企业能够影响到的所有人群。对泛股东利益的关注在欧美国家也是近三五年兴起的事情。这些欧美企业越来越意识到,能够与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发生不同形式关联的群体越来越多,即便这些群体并没有购买一股上市公司的股票。最典型的是壳牌石油公司在尼日利亚的人权事件对其国际形象和国际业务开拓的负面影响。30年前,壳牌石油公司凭借与尼日利亚军政府的特殊关系,垄断了该国的石油工业;特权的滥用导致了对当地环境的极度破坏,对原居民人权的践踏。事态终于在一次当地居民与壳牌的对峙中恶化:壳牌招来了政府军队,有示威群众被枪杀。事情被欧洲的舆论得知,所有人被壳牌的这种行为震惊,就像世人震惊于一向标榜人权和民主的美国政府在伊拉克的虐囚行为一样。欧洲发起了抵制壳牌的运动,壳牌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来为自己辩护,重塑形象;直到2002年,从壳牌高级副总裁职位上转而担当大赦国际主席的某位爵士,在去牛津大学做的专题演讲中,还要不停的为壳牌当年的行为作着苍白的辩护,一边承受着听众的无情嘲讽。
在企业界被神化的通用电气CEO杰克·韦尔奇,每年有900万美元的退休金,免费享用公司位于纽约的豪华公寓,乘坐公司的喷气式飞机,公司付帐的乡村俱乐部会员资格,并在剧院保留一个包厢。这些花费加起来,每年足有200万美元。但在公众的一片谴责声中不得不作出调整,也给这位杰出人物深厚的光环投上了阴影。
前几天发生龙口毒粉丝事件又一次显示了泛股东的力量:尽管权威部门调查发现,所有政府备案的42家企业完全合格,但由于不法企业的存在,使得舆论对问题的关注延伸到一批企业,甚至一个产业。
企业从为股东承担责任转为向所有的泛股东承担责任,意味着企业不再仅仅具备经济功能,不能被看作单纯经济社会的一个组成。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已经是一个虚拟的社会人,它已经到了承担社会人的所有责任的时候:减少污染对社区的环境负责,参与公益事业展示自己的社会道德,具备政治的敏感度对国家负责。作为一个社会人,它的职业道德面临的一个最大的考验是:遵守法律,还是利用法律?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被利用,还是被遵守? 答案好像很明确;实际却非如此;江苏铁本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本来投资超过一定额度、用地超过一定限度的项目一律要国家部委审批,但江苏省、常州、扬中市等地方政府将项目拆成4个,甚至14个部分,使其在形式上成为地方审批,逃避政策的限制的借口。为避免披露出那些关联交易或内部交易信息,上市公司经常会将一次交易拆成几次完成,或者交由不同的企业分别完成一部分,从而绕开了披露的责任。在这里,法律法规一次次的被利用,尽管这些利用的行为都是合法的,但我们能说这些企业是在遵守法律吗?
遵守法律,而不是利用法律。这种意识的培养的确不是仅仅靠法律本身的威慑、制裁力所能办得到的;泛股东的力量往往能够弥补法律所不能的领域。比方说污水、废气、废渣的排放问题;很多企业的排放标准往往就是刚刚达到法律要求的部分,而不会做得那怕更好一点,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投入。欧洲一些国家的做法是充分利用舆论,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比方说各类社区组织、环保组织、人权组织、童工保护组织、种族平等组织等等。
在这些泛股东的干预下,尤其是各类上市公司、跨国公司都试图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让企业的社会行为更符合公众道德标准。在这里,国家的法律规则仅仅起到了设置行为底线的作用,而由于泛股东的力量,企业会不断努力去满足泛股东更高的道德水准要求,而不是停留在法律的底线上。比方说目前在欧洲生产、销售化妆品的第一品牌BODY SHOP。从创业初试,该公司就强调要做一个有社会道德的企业:只销售完全纯天然的化妆品;绝不销售那些非法的产品,比如用濒临灭绝的动物制成的化妆品;绝不从雇佣童工的企业那里进货等等。BODY SHOP的这些经营理念完全迎合了欧洲社会道德和价值观发展的趋势,公司发展获得极大成功;上至王室成员,政府高管,跨国公司高层,下至年轻一代,都将购买BODY SHOP的产品作为展示自己具备社会责任的一个必然选择。
是就事论事,还是就事论系统?
面对铁本事件、毒粉丝事件、阜阳假奶粉事件,我们发现中国政府的处理力度正在加大:现在不是单单处理出问题的企业或机构,而是要求政府相关管理机构、监察机构承担起应有的失察的责任:就是说,出了问题,必须从运作系统、监察系统找问题,才能减少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经济生活有太多的方面需要实现从就事论事,到就事论系统的思路转变。你希望上市公司完整披露所有那些会影响到公众、投资者、中小股东的信息吗?那就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实施机制、约束机制、惩罚机制;单纯呼吁企业如何如何,或者在企业出问题的事后处罚并不能保证减少企业类似行为的发生,就像中国交通系统的厅长们前“腐”后继,以身试法却屡禁不止的怪现象一样。
对于企业,不管是从泛股东的利益出发也好,还是遵守法律而不利用法律,这些都不是企业能够完全靠自身做到的事情,或者达到的境界;一个社会建立起了保护泛股东利益,遵守法律而不是利用法律的人文环境和机制,企业就会被引导向这个方向。我在欧洲亲身体验最直接的就是多年咳嗽的毛病竟然消失了;每天感受北京昏黄的天空,和半天找不到的卫生设施,我们怎么去期望杜绝街头吐痰的行为?

类别:危机管理 |   浏览数(5714) |  评论(0) |  收藏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最多只能输入150个文字,目前已输入 0 个字。
表情 [更多]
匿名评论
登陆账号: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看不清楚,换一张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总裁网的观点或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