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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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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出版行业改革路在何方 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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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文明传承要靠语言与文字的持续传播,还有传递。人类文明所产生的各种成果,都需要语言与文字的记载与保存。在几千年前,人类发明文字,并且把它刻在泥石板与龟壳上。后来,又改进了文字载体,在竹简上,或者在布帛上书写文字与记录文字。到了东汉时期,这文字载体就变成了纸张,古人可以把人类的科研成果与思想在纸张上记载。这纸张记载文字的方式一直传承到现代社会,现在我们人类世界又有了电脑这个载体,我们可以在电脑的文本软件上书写文字。又或者在网络提供的各种软件系统上,书写文字或者传播文字。到了未来社会后,文字又可以存储在人类的各种饰物,或者生活物品上,而且还可以跟植入人体的芯片结合在一起,成为人体的一部分。也就说,不管科技如何发展,社会如何变化,文明如何进步,我们人类离不开语言与文字。有出版物的目的,就是把人类的思想与科研成果,还有知识记载下来,进行传播,与人类社会生活融为一体。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知识需要书籍来记载与传播,然后传承下去。知识按内容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我们所写的书,书中所记载与传播的内容,很多都是这三大类知识。现代书籍包括电子书与纸质书。书籍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类文明产品。中国历朝历代的政治家,还有君主们,都非常重视书籍。现举例来说明一下,看看历史人物们是如何重视书籍的。《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了这样的故事,刘邦到咸阳后,诸将们都争先恐后到储藏金帛财物的房间里分这些值钱的东西。只有萧何独自把秦国官府的各种书籍收走。后来刘邦为汉王,萧何为丞相,汉王刘邦能够了解天下的情况,用政策使国家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就是因为萧何得了秦国收藏的各种图书。唐中宗李显曾经下诏令,括天下图籍。宋太祖赵匡胤与宋太宗赵光义,就很注意收集各国遗留图籍,用以充实官府藏书,他们的子孙皇帝中,很多都重视收集民间的书籍。明成祖朱棣就召礼部尚书郑赐遣使购访天下遗书,为了购书不惜代价,还组织了几千名学者把收集的图书编成了《永乐大典》。清朝乾隆皇帝,就组织了大量的人,编纂了《四库全书》。当时,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征书工作,凡进书的都有各种名目的奖励。通过这些例子,可以反映出重视书籍的程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在的出版体制却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制作家出书呢?
 
       现在解释一下限制的原因所在。我们的出版管理机构要求作家的书要通过出版社提供的书号才能出书。没有书号的书是做为非法出版物来处理与打击的。现在流行三种出版方式出书:第一种是公费出版,就是由作者提供书稿,通过出版社审核,由出版社负责印刷、出版、发行、销售等工作,这种方式费用由出版社全权承担,然后给予作者8%比例以上的稿费。这种方式有限制作家出版的地方,因为出版社是在搞书籍商业活动,是要赚钱的。不赚钱拿什么给员工们发工资?书籍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出版社是运营这种商品的企业。出版社必然会选择那种已经有过畅销记录的作家,为他们公费出书。不畅销的作品,出版社是不会出书的,出版社要吃饭,是不会干亏本买卖的。或者为了政治上的作用,为一些官员出书,因为官员可以利用权力优势,给予出版社拔点款养活这企业。现在的情况是这样,书没有出版,没有在市场上销售,根本就不知道读者喜不喜欢购买,根本就不知道这书会不会畅销,出版社只会选择那些合作过,出过好业绩的作家;而对那些没有打过交道的作家,或者不知道其书有没有市场,是敬而远之的。这样一来,就限制了大量的作家出书。很多优秀的书稿,很多包涵着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的书籍就被埋没了。这是公费出版限制作家出版自由的地方。第二种是合作出版,由作家提供印刷费用,编审费用等其它与出版作品有关的费用,如果第一次印刷一万册书,那么计算下来的出版费用要达到十几万人民币,如果书籍畅销,作家就能回收成本;如果书籍卖不出去,那么这十几万的人民币等于是换来一堆纸而以。不管书籍畅不畅销,合作出版的方式,出版社要从销售书籍的利润里拿出一部分提成。赚钱,出版社与作家都有利益;不赚钱,亏是是作家的血汗钱。出版社为合作方提供书号,提供销售渠道,还提供其它与之相关的工作。有钱的作家出书,亏十几万或者几十万无所谓。但是,那些没有钱作家,亏本了的话,不但几年码字的时间浪费了,还会欠一屁股债,还要受家人的侮辱与责骂。这样一来,让没有什么钱的作家望而却步。又有很多优秀的书稿,包涵着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的书籍就被埋没了。这是合作出版限制作家出版自由的地方。第三种是自费出版。作家要出书,就得找出版社买书号。有些出版社的书号的价格最高是几万元,最低的也要近万元。不买书号不行呀,不然出版管理机构会把作家的书当成非法出版物,是要打击的。而且出版管理机构出了禁令禁止书号买卖。因此,出版社会用其它的名目来收费用,出版社要生存,员工们要吃饭,这服务可不是白干的。请作家们出钱吧,出钱了,就会有书号提供,就可以出书了。你的书赚不赚,就跟我们出版社没有关系了。当然,你的书赚了钱,那是你的运气好。人总有那么好的运气吗?自费出版,由作家承担一切费用,自己找销路,自己去创收。出版社只提供书号,让作家写的书合法化。作家买书号出书,如果每一次印刷的书籍不多,那么只要几万块钱就行。作家如果懂销售,有销售渠道,那么这些书还能换一点钱,如果作家对书籍的营销不懂,又没有这方面的资源可以利用,只知写书,那么几万块钱又是换了一堆纸。这样一来,让那些没有销售资源的作家望而生畏了。这又有很多优秀的书稿,包涵着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的书籍就被埋没了。这是自费出版限制作家出版自由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第五条规定之: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现在上述一些原因,间接地因为书号的原因,公民们的出版自由被限制了,怎么办?有办法。改革现有出版体制。怎么改?实行作家注册书号制。操作程序是这样的,出版管理机构,在省市设立的出版局里搞政务大厅,专门负责作家的书号注册事项。由作家提供作品印刷本,或者打印本,由出版局的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审核作家作品,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内容,可以通过审核,进行注册,发放书号。收取注册费用500元,工本费100元,审稿费用200元。总共800元,这800元是每个作家都可以承受的,当然,对一些特殊的群体,或者贫穷者还可以减免这些费用。书籍的印刷与销售由作家自己去解决。作家出书进入市场销售,要求其提供几本样书送出版局备案。注册时,要求作家提供作品,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法律责任承诺书,填写注册书号申请表,交纳费用。因书籍内容有违反法律方面的内容,可以要求作家修改与删除后重新申请,或者不批准书号申请。如果出版局不想这么辛苦的话,也可以委托指定的一些出版社干此项书号申请工作,给予出版社审稿费用200元,或者注册费用300元,共500元作为出版社劳务费用。出版社要做的事情,是派人调查全国书籍市场上,哪个作家的销量怎么样,如果销量有超过一万册的作家,可以找上门去与之合作,进行全国范围的书籍营销,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出版社与作家对畅销书进行分成。出版社要经常组织人创作关于学习知识,或者阅读兴趣的文章发表在杂志、期刊、网络上,让更多的人购买书籍与阅读书籍,这块蛋糕做大了,市场需求多了,出版社没有必要发愁赚不到钱。还可以由作家提供电子文档作品到出版局的官方网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法律责任承诺书,填写注册书号申请表,交纳费用。出版局审核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出版局审核书籍的目的是审核书籍有没有违法的内容,并不需要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阅读。对于有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可以建立侵权识别与筛选软件系统,通过与以前存储在数据库电子书籍进行比对,来识别是否侵犯知识产权。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学习与引进欧美与香港的管理书籍的体制。借鉴它们书籍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与管理体制。如果搞我国自己的独创体制,用第一种方法比较好。这样既可使大量的书籍与创作成果被国家所收藏与保存,还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创作,把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写进书里,进行传播,带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引领文明的进步。更重要的是,让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得到有力的保障。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请有关政府机构高举改革的大旗行动起来吧!
 
      作者简介:李文武,著名管理学家。《博锐管理在线》《中华品牌管理网》《中国管理传播网》等知名管理网站专栏作家。又是多家媒体与网络作家。研究:历史、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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