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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销售要过“讲解”关 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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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爱将销售员比喻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骗子,说他们“嘴是两块肉,翻进又翻出”。把自己要推销的产品说得好上了天堂,把不推销的或竞争对手的产品说得差到下地狱。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

    当销售员、业务员还真要过“讲解”关,即练就一副说话的功夫。

    是产品就有功能、功用、功效,要卖产品就需要说明讲解,绝不是单靠一张产品说明书,一个产品电视广告,一张报纸广告,商家就可以轻轻松松赚钱的。

    同是一个产品,同是一样的说明,由不同水平的销售员讲出来,给顾客留的印象却不同,达到的销售效果自然也不一样。

    记得多年前去澳洲旅游,车到墨尔本市换了一个会讲普通话和粤语的华人当导游。可能见满车都是企业界和政府界的人,此导游就很会迎合大家的味口。那时社会上很流行顺口溜,在国内一些场合还不太敢去传播的时候。

    这导游却如数家珍,一串一串地讲出来,让我们这些人开怀大笑,觉得此导游很了解国内情况,也很愿意同他聊天。至今我还记得他说的“十等人”的顺口溜(当然,后来有了无数个版本,网上也多的是):

    “一等公民是公仆,人民为他谋幸福;
??二等公民是官倒,军火外汇全敢炒;
??三等公民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
??四等公民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
??五等公民是演员,屁股一扭就来钱;
??六等公民做个体,坑了老张坑老李;
??七等公民手术刀,划开肚皮等红包;
??八等公民搞宣传,隔三隔五解解馋;
??九等公民数教师,家长学生轮着吃;
??十等公民老百姓,学习雷锋干革命;
??等外公民已退休,涨级工资乐悠悠。”


    已经近十年了,就是这段顺口溜,让我还能不能记得起那位戴眼镜的导游的样子。你说那是怎样一种难忘的买卖关系啊?

    就因为导游会说、说得到位、说到你的心坎里去,于是你根本不在乎他带你到哪里去消费,明坑暗蒙了你多少小费。

    后来,我们那个团又到了当地某剧院看歌舞团表演,当地人买才180元一张的门票,导游忽悠我们是优惠价200元一张。等我们坐下了位置才知道,那个座位才140元一张。但演出散场后,见到导游一个人孤零零的做在剧院门口抽着烟等我们回宾馆,大家都对导游表示理解。因为他老在你面前叫穷,说自己在澳洲生存如何不易,赚钱如何的艰难。

    诸不知,这才是人家赚钱的一招。

    灵活的舌头,迎合顾客的胃口的话术让你心甘情愿掏腰包。

类别:销售技巧 |   浏览数(2887)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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