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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弗兰克林式成交 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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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常常会在两件、三件商品中比较,作出一个性价比符合自己要求的决定。就算是一件商品,也因为销售员引导顾客觉得产品的优点多过缺点,也会使消费者作出购买的决定。

    在美国,知名销售专家本杰明.弗兰克林是这样来让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的。

    他通常会用一张白纸在消费者面前一剖为二,然后把某商品的好处或优点一一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写在“是”的栏内,当然越多越好。这时是买家和卖家一起列举商品的优点,自然填“是”的机会要多得多;然后让消费者自己列举商品的不足或缺点,填在“不”的栏内。这一对比,显然是“是”多过“不”,消费者也会发现这个直观的结果,最后由消费者决定购买而促成交易。

    后来这种方式被营销界命名为“弗兰克林式成交法”,后来不少商家采用与顾客一起列举商品优点的方法,的确是可以促成某一样产品销售额的上升。

    我记得我们在推广某公开企业培训课时,就曾经把某位老师的某门课程,值得企业人去参加的20个理由罗列出来,再罗列不参加会带来的十个害处。这种一目了然的对比推介,使业务员在推介课程觉得心里特有底。企业界学员听了介绍以后,也觉得讲得很在理,于是从不乐意或不关心课程转变到乐意、关心、购买课程。

    案例:最近一部《色戒》故事影片搅动了不少观众的消费欲望,推广者也用了这招,通过广告或媒体说了这部片值得看的N个理由;同时还暗示消费者,大陆版的被剪辑过,香港版的才是原装的,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于是人们在这部影片优缺点对比结果引导下,一是蠢蠢欲动,有了消费欲望;二是有条件的人,会捷足先登想方设法直接去香港看原版的。

    这会不会也是一种商业推广的策划?欲擒故纵呢?因为很符合国人涉奇的消费心理。现在网上媒体上都在炒这部影片,商业社会啊,谁有本事抓住消费者眼球,谁有本事沟起消费者的欲望,谁就可以赚到钱。

类别:渠道管理 |   浏览数(3121)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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