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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拿到夫妻分居调令以后该怎么办? 200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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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经常咨询当拿到夫妻分居调令以后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理,相关部门也没有很好的解释,于是走了很多的弯路,为了更好的方便大家更好的办理下一步工作,特在此进行说明:

1、  当你拿到某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上海市人事局发往外地人才服务中心或者人事局的函以后,去你当时申请落户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籍科开准迁证;

2、  凭准迁证回户籍地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

3、  调档案,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调档到上海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一般在调令上会告知;

4、  确认档案是否到上海指定的人才服务中心以后,带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确认单去当时办理申请夫妻分居的服务中心开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5、  去上海落户的派出所申报户口;

6、  然后办理居民身份证以及劳动手册;

7、  当工作单位去重新用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8、  假如你在外地的保险想转入上海,等上海社会保险交纳一个月以后,到上海社会保障中心去申请,由上海社保中心发函到外地社保中心,大概2个月之内到上海帐户;

9、  至此所有的工作已经结束,你已经正式成为一个标准的上海人;

10、 所有的工作必须在拿到调令1个月内完成;

类别:绩效管理 |   浏览数(5642)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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