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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刘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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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刘新苗老师接受新京报采访内容 2011-01-20

政策1: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跨省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1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问题

1、新政策对职场人有何影响?(尤其是没有北京户口的北漂群体、想逃离北上广去二线城市工作的群体)

答:本办法和2011年即将实行的《社会保险法》都明确了医疗保险可以随劳动者就业的工作地进行转移,并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样更加人性化。因为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如果户口没有进入上海即使在上海有工作单位,也没有办法将自己在外地的医疗保险转入上海,给劳动者看病带来不小的麻烦。另外,更加人性化的是在《社会保险法》中29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样即使医疗保险在外地,也能到任何一个城市就医。但是可能会发生医疗资源丰富的城市看病更加难。比如我是安徽人,医保在安徽交的,我就可以持医保卡到上海去看病,因为可以异地结算,这样会造成资源通道更加拥堵。

2、在实际办理跨省转移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主要是流程方面的问题。按照目前相关操作规定是,不管什么险种,都是在新工作地,缴满医疗保险一个月后,到新工作地社保保险中心去开证明,然后劳动者拿着证明去外地将自己的医疗保险转入新的工作地,不要搞反了程序,以免耽误时间。具体的操作事宜还是需要跟原工作地和新工作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联系。

 

政策2:基本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终于在2010年得以实现。从2010年1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都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问题

1、新政策对职场人有何影响?(尤其是没有北京户口的北漂群体、想逃离北上广去二线城市工作的群体)

新政策对职业人来说是最大的喜讯。这改变了几十年没有解决的问题。社会保险转移和退休的问题。因此,更加方便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工作的转移而转移,可以在任何一个工作满10年的地方退休,而且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合并计算,充分的解决了以前不能再异地退休只能在户籍所在地退休,而且转移的时候只能转个人部分,让劳动着觉得在异地缴纳社保保险没用。而现在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符合当前人才流动的发展趋势,而且险种的多样化,解决了同样是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享受却不一样的困惑。社会保险还有灵活的转入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在实际办理跨省转移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转移的方式上注意的细节跟医疗保险一样。但是笔者认为,因为社会保险体制在我们国家还不是很健全。到目前为止,很多城市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有的城市只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只有上海才是五险合一,在转移问题上还需要国家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但是作为劳动者应该保留好企业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政策3:工伤认定范围扩大

 

  12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简化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以及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等方面。

 

问题

1、修改后的条例对职场人有何利好?

答:《条例》不仅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而且大幅度提高了待遇,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进一步加大了强制力度,所有这些都是本部法规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但是还是不是很健全,比如在飞机上发生的空难,根据目前的标准就不能算工伤。另外,不能算工伤的情形一个叫故意犯罪的。如果不是故意犯罪,而是过失犯罪,在过失犯罪的过程中,劳动中产生了人身损害,是不是也要算工伤呢?目前还没有定性。

2、在现实情况中,职场人如何依据条例保障自身权益?

 答:工伤一直是企业和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但是万一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就可能手足无促。作为劳动者一定要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不肯认定工伤,是很麻烦的事情。现在违法的成本低于维权的成本,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是很重要的。第二自己也要注意工作中的安全操作。现在很多农民工不惜自己的身体代价,骗取工伤的待遇,现在在工伤里面明确了,因此不要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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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薪酬福利 |   浏览数(4193)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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