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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荣利
领域: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领导艺术 
地点: 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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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王荣利《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犯事”国企老总均贪即将“突破”千万 2011-01-20

《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犯事”国企老总均贪即将“突破”千万

连续几年,每逢辞旧迎新,陕西蓝田籍律师王荣利都会推出一部引人注目的报告——“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

常年致力于预防犯罪研究的他,从权威媒体发布的日常消息中捕捉、累积有关企业家犯罪的一点一滴,用归纳、类比的方式,将企业家犯罪的罪名、涉案金额、刑罚等数据情况一一罗列、分析。“报告”不过万言,却沉甸甸、触目惊心。

他最新推出的《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这一年,至少有147例涉嫌刑事犯罪或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其中“国企人均贪近千万元”。此外,本年度企业家犯罪现象还有几个显著特点:“前腐后继”的多、夫妻“荣辱与共”的不少、团伙犯罪多。

王荣利律师持之以恒推出“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的用意很简单:“给走在风口浪尖的企业家们提个醒吧!”

 

陕籍律师推出《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犯事”国企老总均贪即将“突破”千万

“前腐后继”的多 夫妻“荣辱与共”的不少

 

本报记者 孙强

 

“我今年得了一场大病,大半年都在休养。虽然得了病,每每和家人、孩子在一起,就感觉很幸福。这么想来,那些身陷囹圄的企业家,他们的‘病’更深!”

一开口,王荣利律师就以自身经历引申到他所做的研究上来,“每到年终,我推出花费了一年精力做出的这个报告,是想给企业家们提个醒,也叫企业家的年度‘病相报告’吧!”

2010年12月30日晚7:30,王荣利律师在西北政法大学向近百名法律专业师生首次披露《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这是王荣利第三次推出相关研究结果:2008年年末,他推出被称为“民间反腐之声”的50万字《中国反腐败报告》;2009年年底,他推出《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正当他悉心搜集相关资料、持续进行专题研究时,2010年年初,他突发脑溢血,引发偏瘫,住院治疗数月。病情没有影响到他对企业家犯罪的关注和研究。尽管现在他恢复得还不是很好,行动不太便利,语速也比较慢,但他终于再次推出长达万言的《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0年12月30日晚。西北政法大学。律师王荣利(右2)发布他撰写的《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这是继2008年、2009年之后,他第三次发布“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陕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西北政法大学方强教授(左)在报告会上点评。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卫国教授(右1)主持

 

“荣辱与共” 两口子一同入狱

 

在王荣利看来,2010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最意味深长的现象是——前“首富”黄光裕一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已经尘埃落定,但作为黄光裕兄长的黄俊钦,虽然与黄光裕同时涉案,却还要继续等待下一个年头,才有可能见分晓;与此类似,这一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因为贪污、受贿被执行死刑不满一周年,又一个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经济问题被拘进去了。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原董事长张志忠

 

“这就是民间常说的‘前腐后继’!”

王荣利搜集了2010年度广受关注的147例涉嫌刑事犯罪或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包括部分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利用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负责人在内,统称企业家)的相关案情资料,归纳出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现象的几个显著特点,其一就是“前腐后继”的多。

比如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清、总经理高怀志一前一后入狱,再如徐州市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大田,6年前曾举报他的上司、原徐州物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付厚刚腐败,将其送进监狱,而他成了“反腐英雄”,这一年,他又被群众举报因受贿犯罪入狱。

这些“前腐后继”的老总们,命运惊人相似。从当官、被举报、接受检察机关询问,到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不仅犯罪性质相似,连犯案的手段方法也“一脉相承”。

“其次,是夫妻‘荣辱与共’!”王荣利研究对比发现,双双坐在被告席上或同入牢房者,多达四五对。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总经理唐若昕

 

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被判坐牢14年,其再婚的妻子也跟着坐牢11年;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妻也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民营企业家中除了黄光裕夫妇外,还有浙江郜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郜银河及其妻柴凌英、北京东方舵手信息公司程惠根夫妇。

“第三,是‘集团’或团伙犯罪多。”如发生矿难的相关企业多人被追究责任,又如大量的“涉黑”案件、集资诈骗案件、传销案件等。

 

国企落马老总——“均贪”即将“突破”千万

 

在王荣利搜集的2010年147件企业家案件中,除了3件为企业家遇害案以外,其余144件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144件企业家犯罪案件中,除了两名通缉在逃以外,其余都被抓获或在押。

“受贿罪占比较大的比例。”王荣利研究发现,在47例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国企企业家中,受贿罪30例,贪污罪15例,挪用公款罪4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例,滥用职权罪3例,故意杀人罪2例,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等各1例。

而“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在挪用公款、现已查明的两个案件中,一人涉案5.8亿元,一人涉案5792万元。王荣利做了个简单的计算:在36例查明涉案金额的案件中,36人共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涉及金额3.4449亿元,人均约957万元,“‘均贪’即将‘突破’1千万元!”

“犯下这么大的罪,刑罚是很重的。”在已作出判决的37案42人当中,判决死刑的有2人(其二人均有命案在身);判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7人;判决无期徒刑的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包括15年)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13人。“有期徒刑不满10年的仅5人。”

王荣利叹道,在这些涉案国企企业家中,“党和国家曾给他们许多人很高的政治地位和荣誉!”

64名涉案的国企企业家中,有第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的光明集团总裁冯永明;

有现任全国人大代表的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裁李晓枫和重庆移动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

有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

有任省人大代表的四川移动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和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伯羽;

有任市政协委员的长江计算机集团原董事长焦自纯;有任市人大代表的长春建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谭历;有任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的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

有曾获得“2005中国保险业年度人物”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首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有获得“陕西省优秀青年实业家”的陕西子长县药材医药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郭红安;有头戴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8顶官帽的“青年才俊”董黎明……

 

民企落马老总——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王荣利研究发现,在144例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民营企业家犯罪占80例,其中约50人都是资产或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老板。

而在已确定罪名的54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涉黑”案就占了20件,各种诈骗罪共16件,其中集资诈骗7件,合同诈骗罪4件,贷款诈骗罪3件,信用证诈骗罪和诈骗罪各1件。

“民企老总一犯事,就是很重的刑罚。”王荣利统计出,在已经判决的42例案件中,共有7宗案件的9名被告人执行死刑。其一是安徽省 “万物春”集资诈骗案首犯唐亚南;其二是重庆“打黑”过程中打掉的“黑老大”,共5案7人,包括陈明亮、樊奇杭、岳村、银志伟、刘钟永、陈知益、杨全;其三是辽宁省葫芦岛市李庆泉、李庆友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二号人物李庆友。

 

“万物春”集资诈骗案首犯唐亚南被执行死刑

 

“尤其是这个李庆友,曾花500万欲要保命。”其亲友委托一个自吹“有能量”的个体户王某,王某拿了500万,找到承办该案的法官金某,王送给金价值20余万元的轿车一台和一部手机,分给曾经帮助他揽到这个“大活儿”的两个介绍人各100万,余款归己。最终,李庆友的命没“保住”,王、金二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除去执行死刑的7案9人外,还有5人被判处死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9人,判处无期徒刑的有3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包括15年)的有5案6人,判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有8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内的9人。

跟落马的国企老总一样,80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中,许多人都曾获得极高的政治地位,有着这样那样的荣誉称号和头衔。

至少有13人曾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多人获得“杰出青年”、“劳动模范”“十大新闻人物”、“首富”等称号。

跟以往的研究方式一样,王荣利尤其注意到了企业家犯罪时的年龄。在144例涉案企业家中,国企企业家有64名,初步查明年龄的35名企业家平均年龄为52.65岁;在确定年龄的47名民营企业家中,平均年龄为43.85岁。

“这比2009年度落马国企老总平均年龄53.36岁、以及落马或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家平均年龄46.04岁,都要年轻一些。”王荣利认为,年龄与案情的关系若有若无,值得玩味。

 

房地产猛涨 出现“假地产项目”“假老板” 半年骗了2.4亿

 

根据对搜集到的案情分析,王荣利发现,2010年,企业家犯罪除上述“常规”情况外,还出现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特殊状况。

一是原本多年前就负案在身,隐姓埋名之后成为“成功人士”,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比如河南省濮阳县农民徐俊起,多年前殴打他人致死,逃到山西省闻喜县,后来开办了一家钢铁公司,成为千万富翁,最终暴露行迹。

又如重庆市南岸区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多年前是一名教师,丧失师德奸淫了一名小学生后潜逃,当上了房地产公司老总。其后,公司有人闹事报警,张的踪迹因此被发现,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再如原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长安街分理处职员郭群锁,10年前诈骗存款6千余万元,案发后潜逃。2009年6月被警方发现,2010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是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猛涨,居然出现了“假房地产项目”的“假老板”。

比如云南的杨庆荣等人,本系刑满释放人员,以投资公司的名义,与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和永胜村签订所谓的“永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编造“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房地产项目,以低价、低碳等为名诱使消费者购买,承诺能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2000元的价格买到房子,短短半年内,骗取群众2.4亿余元。杨庆荣等11名诈骗集团成员涉嫌合同诈骗,已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批捕。

 

2010年“十大案件”

 

王荣利将搜集到的2010年企业家犯罪案例,根据不同性质、罪名、涉案金额、刑罚、社会关注度等因素,列出了一系列“十大案件”——

 

2010年度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一审判决康日新无期徒刑;

2.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乔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乔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审维持原判;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唐若昕有期徒刑14年;

4.上海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秦金龙贪污案,一审判决秦金龙无期徒刑;

5.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李人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6.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广州市外轮物资公司、广州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肖先敏挪用公款案,一审判决肖先敏有期徒刑15年;

7.长春建工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谭历受贿、贪污案,一审判决谭历无期徒刑;

8.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原党委书记王春清受贿案与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怀志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王春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高怀志一审被判20年;

9.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一审判决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1人有期徒刑13年;二审予以维持原判。

10.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范宪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2010年度十大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

 

1.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前“首富”黄光裕案,黄光裕被以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兰世力案,兰世力被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3.河南未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振海案,吴振海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京城第一烂尾楼”——东华金座的开发商谢荣根案,谢荣根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5.北京中大恒基投资顾问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益良案,刘益良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有期徒刑8年;

6.上海金源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跃进案,周跃进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7.湖南“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何跃兰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8.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凤案,王菊凤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

9.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黎庆洪案,黎庆洪被以“黑社会”等6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9年;

10.重庆“打黑”活动中落马的众多企业老板,分别被判以重刑。

 

2010年十大落马国企老总

 

1.首都机场集团前董事长张志忠;

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宝山;

3.四川移动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

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旭龄;

5.上海医药集团原总裁吴建文;

6.重庆移动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沈长富;

7.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岳超胜等12人;

8.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原总裁李晓枫;

9.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

10.长江计算机集团原董事长焦自纯。

 

2010年十大落马民企老板

 

1.山木教育集团总裁宋山木;

2.湖南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

3.重庆市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治民;

4.重庆渝西半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能;

5.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后两任董事长、总经理陈俭、彭小军;

6.云南省泸西县煤老板王建福、郑春云;

7.萧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俞坚中;

8.云南君信投资有限公司老板、昆明“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开发商杨庆荣等人;

9.重庆市宇昌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海波;

10.浙江郜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郜银河夫妇。

 

专家点评——“企业家犯罪中恐怕有大量的受贿罪被人为掩盖了”

 

我的初中同学关健名,如果能早一点看到这个报告,说不定也不至于“进去”

 

冯卫国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王荣利律师拖着病体,持续多年梳理、研究企业家犯罪,2010年度的“报告”随着新年钟声一起敲响,这也是给中国企业家敲起一个警钟,是献给企业家的一个最好的新年礼物。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关建民,也是个企业家,和他哥、原山西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关建军,坐拥数以亿计的财富,光是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就价值840万元。结果前不久因为“涉黑”,一起“进去”了。如果他能早一点看到这个报告,说不定也不至于“进去”。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中国是人类犯罪研究的‘最好’的、‘丰收’的季节”

 

方强 陕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感谢王荣利校友,心跳不停、研究不止!他研究问题锲而不舍,体现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

我认为,他的研究首先是把现象摆出来,2010年有哪些企业家犯了哪些罪。这叫“现象论”,是研究问题必经的入口。接着是“原因论”,就是要深挖问题出现的原因和相关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发现规律,并运用规律去预测未来。这叫“预测论”。第四是“对策论”,就是我们该怎么办?

我觉得,以企业家为犯罪主体分类来进行研究,其实是不太好研究的,因为国企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企业家,本质上是相差很远的,几乎不能放到一起来研究的,所以他们的犯罪,表现出来恐怕也会大不相同。

我对王荣利做出的年度报告列举出的企业家犯罪现象,有个疑问——企业家犯罪有很多是受贿罪,我觉得这很奇怪。其实企业家犯罪犯的最多的,不是受贿罪而是行贿罪,大家觉得是不是这样?社会上的人愿意去给企业家行贿吗?我看不是。

我感觉企业家犯罪中,应该有大量的行贿罪,而不是大量的受贿罪。但是“报告”中摆出来的案件,大部分是受贿罪——恐怕是受贿罪被掩盖了,而且是人为地被掩盖了。为什么会有人为地去掩盖行贿罪?可以继续研究。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中国是人类犯罪研究的“最好”的、“丰收”的季节。最近的十几二十年,各种各样的“犯罪”丰富多彩,如果谁要想在犯罪研究上取得更好的更深的研究,这是很好的机会,再过一百年,社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你要想研究犯罪,就不容易找到典型案例了。这个时代的特点,给犯罪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资源、丰富的资料。适合把这些问题研究深化。

 

民企老板靠“舞拳宪法”打天下 其犯罪引起的社会危害远未受到重视

 

耿民

陕西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听完王荣利律师发布的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忧心、揪心。为什么经济上去了,而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企业家却下去了、进去了?

有句古话叫做“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欲破酒为军”,现在是“‘贿’为军”!尤其民营企业家更是陷入一个怪圈:草根创业,出身苦,创业苦,犯事之后苦中苦。我曾与一个民企老板聊天,问他怎么创业,他说是“五权宪法”。我问怎么个五权宪法?他举起拳头,“舞拳宪法”——靠拳头打天下。法律意识到如此境地!

企业家犯罪会引起极端的社会危害性,但远远没有引起重视。

 

2011-1-20 A21http://hsb.hsw.cn/2011-01/20/content_79908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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