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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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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战:富豪落马,“中国式失败”的铁律? 2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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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落马,“中国式失败”的铁律?

文 | 薛战   《东方财经》2010年第二期

    历时一年,律师王荣利推出了一份令人惊讶的报告——《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总结2009年倒下的富豪之多、涉案金额之大,触目惊心。富豪倒下,是“原罪”使然,还是经验模式没有转变?结论似乎更加令人担忧:脱离了权钱交易,部分企业甚至连“资源”都无法获得

    在卡夫卡的小说《变形记》里,一天早晨,推销员格里高尔·萨姆沙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
    越来越多的中国富豪,一夜醒来,也会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2009年,人们为黄光裕的倒下震惊与扼腕。事实上,从胡润百富榜上跌落的,又何止黄光裕一人?
    这个问题,王荣利给出了答案。

富豪变形

    历时一年,他在媒体上推出了一份《2009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因为迄今为止,学界、研究机构未有做过此类工作,这份报告也被称为“国内首篇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
    王荣利是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为长期从事公司法律业务,此前10年,他一直想给中国企业家一些“忠告”。
    这个愿望逐一实现:从写作出版《总裁的陷阱——律师给企业家的18个提示》,到出版《律师写给总裁的忠告》……他的想法越来越多,可供他收集并加以研究的案例也一直增多。
    “急于做大的陷阱”、“集权管理的陷阱”、“融资的陷阱”、“官商勾结的陷阱”、“谋杀的陷阱”、“绑架与抢劫的陷阱”、“继承的陷阱”、“黑道的陷阱”……这些,都是王荣利期待中国企业家避开的领域。
    然而,他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忠告”如此之多,但是真正“听进去并且引以为戒”的企业家,似乎并不多。
    根据他的报告,单单2009年,“进去了”的企业家之多,足以令人震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因受贿罪被判死缓;
    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张家岭因信用证诈骗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等罪被判无期;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鹏飞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无期徒刑;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犯受贿罪、贪污罪已被执行死刑;
    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执行死刑,成为中国证券界获死刑第一人;
    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经纬涉嫌贪污罪被拘查;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挪用资金等罪被判10年;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田文华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无期徒刑;
    胡润慈善榜富豪、上海周氏集团原董事长周小弟因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14年;
    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英骗取集资款7.7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亿元,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死刑;
    ……


倒下的国企老总普遍位高权重
 


    王荣利告诉记者,因为数据来自他收集的媒体公开报道,中国企业家实际犯罪人数,会远远超过此数。
    令人惋惜的是,这些企业家,无一例外正步入人生最辉煌时期,此时却只能一声叹息,锒铛入狱。
    国企老总,以其所处位置之高,以及所涉案件金额之大,给整个社会带来冲击。
    王荣利发现,在36名涉案国企企业家中,有曾任中央候补委员的陈同海;有曾任中纪委委员的康日新;有曾经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李经纬、张家岭、陈鹏飞;有曾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张春江。
    这些人触犯罪名大部分属于贪污、受贿类罪名:涉嫌受贿罪的有28名,涉嫌贪污罪的有16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有8名,涉嫌其他犯罪罪名的有8人,涉及12项罪名。
    涉案金额更是令人触目惊心:基本查明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张家岭、王先龙、王洪生3人分别给国家造成8.42亿元、1.4亿元、3.1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3人合计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2.9246亿元。
    这部分老总多数年纪在60岁左右,“是做到大型国企一把手的黄金年龄,因为位高权重,也是对其监督最少的年龄。”
    通过对犯罪发生领域的统计分析,他发现,这些犯罪的集中度相当高:61%以上的比例集中在工程、人事、资金管理、土地、作风等五大领域;84%以上集中在包括执法、国企经营、司法、融资、产权等十大领域;近95%集中在行政审批、贷款、优惠政策、采购、招商、股票发行等16大领域。
    这部分国企老总,因为其同时具有体制内身份,在普通百姓眼里看来,与官员犯罪更为类同。

原罪纠结于“潜规则”?

    记得曾跟一位乡镇企业的厂长聊天,对方很得意地说自己总结出来的“工作经验”:先有钱铺路,再图钱生钱。话说的意思,有事没事先多花钱跑跑门路、走走后门、拉拉关系,这样打通了各路衙门,以后才好有发展。出了事故,首先想到的不是亡羊补牢,因为补自己的“牢”远不比花钱请个“保护伞”罩着实用。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无疑要走上一条不归路。
    这种出事模式被称为中国富豪传统的出事模式。“国内首富”黄光裕涉案虽然官方结论是,黄光裕在三联商社、中关村两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重大事项过程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他本人涉嫌股价操纵、洗钱等多项犯罪行为,涉及金额巨大,往来可疑资金约有700亿元,但媒体报道称,为了让国美去香港上市的事,他曾向多名官员行贿,而且有多位被查官员都供出黄光裕曾向其行贿。“首富”也最终栽到了这上面。
    这世上本没有路,“花钱开路”的人多了,“花钱开路”变成了大家都走的路,走着走着还是成了“大路”。一拨一拨的“问题富豪”自然就从那条前人踏出的“大路”上跨步前进。铡刀放到大路尽头,走到头的富豪倒下了,后面的前呼后拥赶上来。经济圈有了“潜规则”?追究“问题富豪”如何出现,原因是他们被“潜规则”了吗?
    《大败局》一书总结了一个有趣的“中国式失败”铁律。落马的企业家存在一个独特的中国式商业环境。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一直处于一个剧烈转型的时代,法治在建设和完善之中,冒险者往往需要穿越现行的某些法规才能成功,这造成很多企业不时运行于灰色的中间地带,企业家不可避免地遭遇商业之外的众多挑战。
    每当富豪座次表公布,是哪些名字最让大家质疑,而最后又往往意料中“落马”?把那些黑名单归归类,“落马富豪”多集中在暴利行业,集中在市场化程度不高、相对封闭信息不透明的行业。反观在网络神话造富中出现的丁磊、张朝阳、陈天桥、马云、李彦宏等,同样端坐在财富高层,鲜有人质疑。公开的有序的竞争带来的好处不仅是效率提高,更是对防止衍生灰色财富的有力约束。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财富拥有者们能够“三十而立”吗?除了告诉他们“血管里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我们总希望他们的头上悬着的法条铸就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能够震慑邪欲,帮助他们守住财富和良心。

http://www.oribiz.cn/biznews/2010-2-8/2010-2-0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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