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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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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思想思考(89) 20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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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之十三




讨论:借钱不还的故事

某甲向某乙借了钱,口头约定归还日期,期限到了甲不还乙,
于是,乙去向甲要。甲说:我没有借给你的钱,还你什么钱?

乙说:你某时、某地借的钱。

甲说:当时借钱的我,已经不是现在的我了,所以,我没有借
你的钱!

乙听后火了,争吵起来,乙打了甲几个耳光。甲说:你打了我,
我去告你。

乙说:我不怕你告我,因为刚才的我,已经不是现在的我了。

这是一个诡辩,在哲学上,某甲否定了事物的相对稳定性。

世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在变化之中的!但是任何事物在它没有发
生根本的质变之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仍然还它自身!



讨论之十四




计论:二难推理

例:古希腊的名智者派代表人物“普多泰哥拉”与学生“爱瓦
特尔”二人签了一个合同,内容:爱,向普学习诉讼,先付一
半学费,另一半待爱结业后,第一次受理案件获胜时在付清,
——爱没有生意——无法付清学费。

普罗泰哥拉向法院起诉:推理说:如果我的官司赢了,根据法
庭判决,你就应该付我学费,如果官司输了,根据我们的合同,
你也应付我学费,官司无论输与赢,你都要付给我学费。

爱瓦特尔做出相反的推理,他说:如果我的官司打赢了,根据
法庭的判决,我就不应该付你学费,如果我打输了,那么根据
我们的合同,我也不应该付给你学费,我的官司赢了或输了,
我都不应该付给你学费。

据说:难倒了法官,无法做出正确的判决。

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二难推理。

这也是钻了“合同”的漏洞的空子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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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领导艺术 |   浏览数(2622)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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