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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劳资争议的深层原因及化解 20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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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对“劳资”概念的内涵作一个界定:“劳”,这里指不占企业股份的员工和高、中、基层管理人员;“资”,指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

每一位企业的老板都希望员工作充满热情拥有奉献精神,每一位员工都希望老板多发工资和奖金。 

近年来,为各类企业作内部培训两百余场次,为使培训具有针对性,每次培训前都要听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公司经理对企业情况的介绍以及对培训的期望。可以说对企业我是比较了解的。我发现在企业里(尤其是民营、合资、外资企业)普遍存在一种现象:企业效益好时,无论发多少奖金,总有人依旧嫌奖金发放少,心存抱怨,认为老板太黑。心理不平衡的结果是怠工、跳槽。为此,老板会认为员工素质太低不懂事理:企业赢利之后吃光分光,没有资本积累公司怎么能做强做大?企业效益不好,那怕倒闭,员工认为也不应该降低工资,因为已经付出了劳动。效益不好、亏本那是因为老板无能。老板经营亏损百千万,员工不必负任何经济连带责任,这在法律上被视为公正。亏损因为“无能”那赚钱当然就是“水平”,亏损自己兜着,赚钱“自己兜着”岂不是理所当然?有的员工可能会低声地说一句:什么理所当然?剩余价值!

如何看待这一劳资争议?争议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解决这一争议的意义何在? 

争议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分配的问题——基于产权所有制而引起的分配问题。形式上表现为分配的比例(薪酬设立)问题,似乎引进并实施“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就可解决,其实不然。实质上它是个传统意义上所说的“分配的道德原则”——也就是分配原则合不合理的问题。劳资争议的解决,有待于对“分配原则”深刻认识。否则,就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劳资之间这一深层次的矛盾对立。对立情绪不化解,那里还谈得上什么积极性和奉献精神? 
——这便涉及了经济学问题,想阐述清楚,不得不“从头说起”。

无数的经济学家都以鲁滨孙为例来说明自己的经济学观点,形成了经济学中的“鲁滨孙现象”。我并不打算对经济学中的“鲁滨孙现象”作全方位的介绍与评论,只想谈谈马克思与弗里德曼的发现。为此,有必要简要地介绍一下福笛的长篇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小说记述:

1632年出生在英格兰北部约克布上流家庭的鲁滨孙?克罗索,痴迷航海,于1651年9月开始了他的漂流生涯。鲁滨孙是个倒霉蛋,几乎是一航海就遇难。鲁滨孙漂流到巴西时,经营种植园。但是他想做个暴发户,1659年9月1日,他搭乘一艘船前往非洲去贩卖黑奴。途中连遇两次大风,最后在北纬二十二度十八分处遇难。船上的人除了鲁滨孙被冲上荒无人烟的孤岛(鲁滨孙称之为绝望岛)外,其它人全部葬身鱼腹。鲁滨孙在岛上孤独生活的第二十四个年头,从来到岛上的一群野人的那里,救了一个差点被吃掉的野人。那一天是星期五,鲁滨孙就称那个野人为“星期五”。“星期五”成了鲁滨孙的仆人,他和鲁滨孙共同度过了在“绝望岛”的最后三年。 

马克思从鲁滨孙身上发现了剩余价值.。“星期五”劳动创造产品,除了吃穿之外的剩余部分,让鲁滨孙给无偿占有了。鲁滨孙剥削了“星期五”。只有“按劳分配”才是合理的。 

那么,弗里德曼的从《鲁滨孙漂流记》中的发现了什么?他看到了“自由分配的道德原则”——怎样分配才是合理的原则。 

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阐释: 

鲁滨孙是“绝望岛”的产权所有者,分配必须考虑这个因素,而和“星期五”“分享(平分)财富”或只“按劳分配”是不合理的。按照财产(资本)与劳动进行分配是合理的。换句话说,劳动和资本共同创造价值。也就是说,只“按劳分配”是不合理的,“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才是合理的。——那当然就不存在所谓的剥削。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弗里德曼的“自由分配的道德原则”是对立的。 
以上是马克思和弗里德曼看鲁滨孙。 

我们不妨“站在马克思和弗里德曼的后面”,看马克思和弗里德曼看鲁滨孙,也看鲁滨孙。就像带着妻子和女儿去看泰山。妻子和女儿看泰山,我跟在妻子女儿后面,看她们看泰山,也看泰山。 

马克思与弗里德曼这两种对立的理论颇类似于中国古代邓析子的“两可之说”——“都有理”。这是不是“和稀泥”?

在现实生活中,“二分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认识方法,人们习惯于这样看待事物,非白即黑,非对即错。客观存在,很多事物是可以“二分”的,譬如,人分男女,鸟分雌雄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分“二分”,正如颜色不是非白即黑,物体不是非方即圆等等。因而,作为对现实的正确反映,也必然不是非此即彼,非对即错。许多(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存在着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两可”区间,是一个清官难断的“家务事”。

我试举一例分析——故事大家耳熟能详: 

父子俩赶集。父亲骑驴,儿子跟在驴后跑。路人说:“这是什么父亲?没一点爱心!”父亲觉得有理,让儿子骑驴,自己跟在驴后跑。有人说:“这是什么儿子?不孝之子!”于是父子共骑一驴。有人说:“一头小毛驴,父子两人骑,都是黑心肠!”父子以为有理,牵着驴走。有人说:“有驴不骑,傻瓜!”父子俩把驴捆住抬着走。有人说:“人驴三个,最蠢的是人不是驴!”

路人的说法可以说都有理。 

一定要分出路人的说法谁对谁错,必须有个统一的价值观——在父子骑驴的问题上表现为相同的“价值排序”。即: 

是父亲骑还是儿子骑合理(其它的几种情况这里不予分析),那就必须分出尊老重要还是爱幼重要。看似简单非的排序,统一它是不可能的,那么一定要分出谁对谁错就办不到。路人除了价值取向不同及心理上的“不够宽容”之外,另一个根本的也是最终的原因就是没有认识到“两可”的存在。 
“两可”在骑驴问题上的具体运用就是:父亲可以骑,儿子也可以骑,父子还可以轮流骑。 

“两可”,它即显而易见,又是“哥伦布式”的发现。但时至今日,它没有引起更多人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在理论界,无数人仍在黑白与是非之间东奔西突。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与弗里德曼“分配的道德原则”都有理,只是看问题的角度(马克思把它叫做世界观)不同而已。

马克思直言不讳地宣称他的理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弗里德曼没有宣称为什么“阶级”服务,但他的“道德原则”——合理的分配原则是有产者的美妙音乐。 

时过境迁苍海桑田,现实社会不同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社会出现若干阶层,现在,仅为某一个阶层服务的理论显然是狭隘的,是排它性的斗争哲学。一种“理想的理论”应该为社会各阶层服务。——这样的理论是存在的,譬如“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等等。

以上是我看马克思和弗里德曼看鲁滨孙,以下是我看鲁滨孙。 

鲁滨孙在“绝望岛”生活的第二十四个年头里,从野人那里救了“星期五”。“星期五”心甘情愿地做鲁滨孙的仆人。鲁滨孙找到了一个伴侣,一个帮手。在鲁滨孙与“星期五”相处的三年里,鲁滨孙觉得“日子过得完美幸福”。而“星期五”呢?当鲁滨孙试探着让他回到他的野人部族去的时候,他居然拿出一把斧头递给鲁滨孙说:“杀了我吧!”“星期五”在“绝望岛”的生活比起在野人部族生活有安全感,生活条件“优越”,且鲁滨孙待他不错。就是说,鲁滨孙和“星期五”的结合,使得彼此的生活品质较原来都有很大提高。同时,加速了“绝望岛”生存环境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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