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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是非圈外看分配 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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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九岁的女儿小溪流拿着一片柳叶问我:“爸爸,这片树叶,哪是正面?”我说:“向阳的那面叫正面。”女儿又问:“正面和反面中间叫什么面?”我说:“叫……里面。”女儿若有所悟:“正面、反面、里面,树叶三面。”我说:“不对。”——树叶两面,这是常识。女儿说:“为什么?”我说:“这个问题……小孩子要学会动脑筋,你好好想想,实在想不出来,老爸再告诉你。”女儿想一会说:“柳树叶有七面!”我大吃一惊:“哪来的七面?!”女儿说:“正面、反面、里面、两个侧面,叶柄这边一个断面,整个一片树叶算一面。”我说:“……树叶七面,完全正确!”女儿说:“柳叶七面,红叶就不是七面。”

    在现实生活中,“二分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认识方法,人们习惯于这样看待事物,非白即黑,非对即错。客观存在,很多事物可以“二分”,譬如人分男女,鸟分雌雄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分“二分”,正如颜色不是非黑即白,物体不是非方即圆,树叶不是正反两面等等。因而,作为对现实的正确反映,也必然不是非此即彼,非正确即错误,非有理即无理。 
让我们来解读一下邓析子的“两可之说”: 

    中国春秋末郑国洧水发大水,洪水漫过河岸,冲垮了许多村庄,很多人畜被水冲走,而下落不明。有一位富人被淹死,尸体被某人捞起。富人的家属想把尸体赎回来,但是捞尸体的人索要的钱太多,这让死者的家属很难为情。他把这件事告诉了邓析子,请他帮助想个办法。邓析子说:“你尽管放心,除了你家,他没有地方可以卖掉这具尸体。”捞到尸体的人生怕得到的钱太少,也来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放心吧!这具尸体他无法从别处买到,最后还要来找你。” 后人把邓析的回答称作“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

    有人认为邓析子缺乏是非观,在我看来,邓析子要阐释的是:许多社会问题(并不是所有问题)存在着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两可”区间,是一个清官难断的“家务事”。 “两可”,毫无疑问是认识领域的一个伟大的发现,但时至今日,它没有引起更多人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在理论界,无数的人仍在黑白与是非之间东奔西突。这使我想起了荣格的一句话:“一种与自然界的黑夜完全不同的黑暗至今仍在大地上游荡,这种精神的黑暗,亿万年来和今天一直都是一样的。” 

    我试举一例——故事大家耳熟能详: 
    父子俩赶集。父亲骑驴,儿子跟在驴后跑。路人说:“这叫什么父亲?没一点爱心!”父亲觉得有理,让儿子骑驴,自己跟在驴后跑。有人说:“这是什么儿子?不孝之子!”于是父子共骑一驴。有人说:“一头小毛驴,父子两人骑,都是黑心肠!”父子俩认为有理,牵着驴走。有人说:“有驴不骑,傻瓜!”父子俩想了想把驴捆住抬着走。有人说:“人驴三个,最蠢的是人不是驴!” 
    路人的说法可以说都有理,也可以说都无理。 
    一定要分出路人谁最有理就,必须有统一的价值观相同的“价值排序”。 是父亲骑还是儿子骑合理,那就必须分出是尊老排在第一位还是爱幼排在第一位;一起骑(假设驴勉强能够承受)还是都不骑,那同样存在是尊老和爱幼谁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坐在驴背上,还有个谁在前谁在后的问题;其次,还要分出是省力重要还是名声重要;再次,还要分出是人重要还是驴重要,此外尚存在能否人驴兼顾的问题…… 看似简单的价值排序,统一它是不可能的,那么一定要分清谁最有理当然就办不到。路人除了价值取向不同及心理上的“不够宽容”外,另一个根本的也是最终的原因就是没有认识到“两可”的存在。 

    “两可”在父子骑驴问题上的具体运用就是:父亲可以骑,儿子也可以骑,父子还可以轮流骑…… 
——有一点必要补充: 
任何事物(包括理论)的存在都有一个度一个适用范围,“两可”也不例外。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夸大“两可”的适用范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可”就成了谬误。

    好了!我不厌其烦地说了以上许多,是为了要确立一个重要的前提——它既显而易见,又是“哥伦布式”的发现: 
作为认识,有正确和错误之分,但并非仅此两种。两种相互对立或多种迥然不同的理论可能都有理,也可能都无理,“两可”。 
以这种认识为基础,我们来看经济学中的“鲁滨孙现象”。 

福笛的长篇小说《鲁滨孙漂流记》记述: 
    1632年出生在英格兰北部约克布上流家庭的鲁滨孙?克罗索,痴迷航海,于1651年9月开始了他的漂流生涯。鲁滨孙是个倒霉蛋,几乎是一航海就遇难。鲁滨孙漂流到巴西时,经营种植园。但是他想做个暴发户,1659年9月1日,他搭乘一艘船前往非洲去贩卖黑奴。途中连遇两次大风,最后在北纬二十二度十八分处船遇难。船上的人除了鲁滨孙被冲上荒无人烟的孤岛外,其它人全部葬身鱼腹。鲁滨孙在岛上孤独生活的第二十四个年头,从来到岛上的一群野人的“口里”,救了一个差点被吃掉的野人。那一天是星期五,鲁滨孙就称那个野人为“星期五”。“星期五”成了鲁滨孙的仆人,他和鲁滨孙一起共同度过了在“绝望岛”的最后三年。 
    我并不打算对经济学上的“鲁滨孙现象”作全方位的介绍与评论,只想谈谈马克思与弗里德曼的发现。 

    从鲁滨孙身上马克思发现了剩余价值.。“星期五”劳动创造产品,除了吃穿之外的剩余部分,让鲁滨孙给无偿占有了。鲁滨孙剥削了“星期五”。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是大家了解或熟悉的,这里从略。那么,弗里德曼的从《鲁滨孙漂流记》中的发现了什么?他看到了“自由分配的道德原则”。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谈及分配时说: 
“我逐渐地持有这种观点,即:仅就分配本身而论,它不能被作为一个道德的原则,而它必须被当作是一种手段或一种原则的后果,例如自由的必然结果。 

用一些设想的例子可以说明基本的困难。设想有四个鲁滨孙各自飘流到邻近区域的四个小岛上去。一个人恰好登上了一个使他生活容易而美好的大而富饶的岛屿。其它人则登上了让他们仅能维持生计的小而贫瘠的岛屿。一天,他们发现相互的存在。当然,假使住在大岛上的鲁滨孙邀请其它人参加和分享他的财富,他会是一个慷慨的人。但是,假设他没这样做,其它三人联合起来并迫使他和他们分享他的财富是否有道理呢?很多读者会倾向于说有理。但是,在顺从这种倾向之前,考虑一下在不同形式下的完全相同的情况。假设你和三个朋友沿街行走,而你恰好看到并且拾到在人行道上的20美元一张钞票。当然,你会是很慷慨的人,假使你和他们均分这些钱,或者至少请他们喝一盅的话。但是设想你没有这么做。另外三个人联合起来迫使你和他们平均分享这20美元是否有理呢?我怀疑,大多数读者会趋向于说没有道理。经过进一步的思考,他们甚至可能认为,上述的慷慨的行为方法本身并不显然是‘正确的'。我们是否准备劝说我们自己或我们人类的伙伴们,当任何人的财富超过了世界上所有人的平均数时,他便应该立即把多出的数量平均分配给世界上所有的居民呢?当少数人这样做时,我们会羡幕和称赞这个行动。但是,普遍的‘分享财富'会使文明世界不能存在。” 弗里德曼认为:在一个自由市场的社会里,收入分配的直接的道德原则是,“按照个人和他拥有的工具所生产的东西进行分配”。 
对这句话,我们的解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的道德原则是,按照个人的劳动和拥有的劳动工具(资本)进行分配。就是说,劳动和资本共同创造价值。进一步说,按劳分配和按资本分配是分配的道德原则。而“分享财富”(譬如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并不显然正确的,“会使文明世界不复存在”,对社会的发展有害,是对文明的摧残。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弗里德曼的“自由分配的道德原则”是对立的。 
以上是马克思弗里德曼看鲁滨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不妨“站在马克思和弗里德曼的后面”,看马克思和弗里德曼看鲁滨孙,也看鲁滨孙。就像带着妻子和十岁女儿去看泰山。妻子和女儿看泰山,女儿心中的泰山不同于妻子心中的泰山。我跟在妻子女儿后面,看她们看泰山,也看泰山。我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 
马克思与弗里德曼这两种对立的理论颇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两可”,“都有理”。这不是折中与“和稀泥”,只因看问题的角度(亦即马克思所说的世界观)不同。正如我们在泰山上拍了许多照片,张张不同,但都是泰山风光。泰山一体多面。 
马克思直言不讳地宣称他的理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弗里德曼没有宣称为谁服务,但他的“道德原则”是有产者的美妙音乐。 

时过境迁苍海桑田,现实社会不同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社会出现若干阶层,现在,仅为某一个阶层服务的理论显然是狭隘的,一种“理想的理论”应该为社会各阶层服务。——这种理论是存在的,譬如“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等等。 

以上是我看马克思弗里德曼看鲁滨孙,以下是我看鲁滨孙。 
鲁滨孙在“绝望岛”生活的第二十四个年头里,从野人的手中救了“星期五”。“星期五”心甘情愿地做鲁滨孙的仆人。鲁滨孙找到了一个伴侣,一个帮手。经过教化,“星期五”成了基督徒。在鲁滨孙与“星期五”相处的三年里,鲁滨孙觉得“日子过得完美幸福——如果在尘世中真有‘完美幸福'的话”。而“星期五”呢,当鲁滨孙试探着让他回到他的野人部族去的时候,他居然拿出一把斧头递给鲁滨孙说:“杀了我吧!”“星期五”在“绝望岛”的生活比起在野人部族生活有安全感,生活条件优越,且鲁滨孙待他不错。他也感到生活挺快乐。就是说,鲁滨孙和“星期五”“一起生活”,使得彼此的生活品质较原来都有很大提高。同时,加快了“绝望岛”生存环境的发展变化。 

如果我们不沿着鲁滨孙和“星期五”组成的“社会关系”及与之对应的“分配原则”是否道德的方向去思考,我们发现:这种结合有利于鲁滨孙和“星期五”生活品质的提高,因而是可行的。所以我们认为“是否有利于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应该是人类社会的一个行为准则。 

社会发展已进人了知识经济时代,现实社会的分配形式,已超越了马克思与弗里德曼所涉及的分配原则。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价值在许多领域超过了有形资本的作用。“专利”、“知识产权”是参与分配的形式。“智力投资”——“智力”(智慧)可作为股份入股也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知识”的客观作用让它无可争辩地成为参与分配的又一原则。 

就是说,在现实社会,我们的分配原则至少有三种——我姑且称之为“三原色分配原则”:其一,按劳分配;其二,按资本分配;其三,按“知识”含量分配。 

——现实社会的分配形式,就是以“三原色分配原则”为基础的有机组合。


那么,现实的分配原则是否道德——归根到底也就是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制度是否合理?——习惯于“二分法”思维模式画地为牢置身于是非圈内的人,可能依旧会这么问。 

按这种思路,作正面的回答,就必须在马克思理论与弗里德曼理论之间作非此即彼的选择,从而又陷入无休无止的口舌是非之中。那依旧是没有认识到“两可”。邓小平有个说法叫“不争论”,我们完全可以不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道德与不道德”“合理与不合理”的是非圈中跳出来,另辟蹊径重新寻找并确立“分配原则”。 

我们不妨把分配原则视为一种“游戏规则”,看这种“游戏规则”对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国力的增强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倘若起到是积极的作用,那么它就是可行的;如果是消极的,则是不可行的。 

邓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是我们衡量一种分配制度是否可行的标准。 

“二分法论”者或许还会说:可行的就应该是合理的道德的,不可行就是不合理不道德的。 
——其实不然!可行的不一定就道德,不可行不一定不道德: 
大地原本属于飞禽走兽,鱼鳖虾蟹,当然也属于原始的人类。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大脑的皮层多出了几层褶皱,大地被独裁了。飞禽走兽鱼鳖虾蟹成了人类的盘中之物,这种弱肉强食的现象道德吗?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可行的”。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现象不仅存在于自然界,在人类社会的许多领域——譬如市场竞争中同样存在。 
——我当然不是说或者暗示可行就不道德,也可能是既可行又道德。 
历史——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已经证明,“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与“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的原则是行不通的。而改革开放以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三原色分配原则”,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而它是可行的。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的是:中国私营、民营企业的资本,不是靠“圈地”与建立殖民地发展积累起来的。大家曾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也就是说,社会给了所有人同样的发展机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又是公正的。 

顺便再说一句:不要苛求这个世界,社会毕竟在不断地进步,公正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现行的分配原则是可行的,甚至的公正的。

知道可行不可行,这已经足够了!倘若还是公正的,那就更让人心平气和。“心顺则天下平”,心顺工作起来才有精神有热情。 薪酬水平与劳动力供过于求 

类别:公司战略 |   浏览数(9313)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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