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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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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案例报告》完成 2016-04-14

 

2015年度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案例报告》完成
五月份组织召开发布会暨研讨会
——专访《2015年度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案例报告》作者王荣利
 
记之者
 
《2015年度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案例报告》完成 <wbr>五月份组织召开发布会暨研讨会 
接地气……
 
记之者:王老师您好!我一直在关注您的《2015年度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案例报告》。原先说完成以后就举办发布会和研讨会。现在都4月了,请问准备什么时候举行呢?
 
王荣利:谢谢您的关注。报告3月份就完成了,后来又想把他做成课件,又花费了近一个月的时间。现在两部课件刚刚完成。原先计划3、4月份举行发布会暨研讨会,但是没想到做课件很费时间,只好往后推了。
 
记之者:有什么具体的计划没有?
 
王荣利:您来的正好,我刚刚起草好发布会暨研讨会的报名通知。时间准备在5月21-22日举行。这里是《报名通知》,您看一下,提点意见。
 
记之者:其他都没有问题,只是每位报名者要缴纳4600元的费用,不知您怎么考虑?
 
王荣利:我说过,我的研究要收知识产权的费用了。否则,我就要“断粮断水”了。您知道,我曾是一名律师,但自我生病以来,就断了收入。这几年就靠自费研究企业家法律风险问题,获得一些微博的收入。2015年这项研究,我耗时一年收集资料,花费四个多月整理、归纳、统计、写作等等,又花费一个月的时间制作课件,然后又要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组织、准备发布会暨研讨会活动……这整整要花费我半年多时间。在这些时间里,我几乎没有任何收入。我每人收取1600元的费用,主要用于策划组织、聘请嘉宾、租用场地及二天多的餐食、茶饮、会场服务、速录等费用,这些活动估计花费差不多了。另外收取的两本《报告》的费用3000元,除去成本之外结能余2000多元,作为我的知识产权费用。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记之者:这些费用还能不能降下来?
 
王荣利:你知道,律师行业在全社会来看,只是一部分很小众的团体。这个团体中,对我的研究有兴趣的又是非常小众的一部分人。所以,即就是费用降为零,也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有兴趣。而对这一小部分人来说,如果能给他们带来收入的扩大,那他们就是花费数千甚至数万元也不会觉得多。所以,我至少应收取一定的费用使自己能够活下去。否则,这项研究也就不会有了。
再者,律师们应该明白,自己写一份诉状一般两三千字,要收费是多少,尤其是企业的案子。我做这《报告》,如果按律师收费标准,13万多字又该收费多少?如果这样一相比,那我就不是收高了,而是太低了。
 
记之者:我明白,您完全是自费研究的,没有任何经费,收取知识产权费用是应当的,况且知识是无价的,尤其是您独家拥有的研究成果。
最近几天,《法人》杂志和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中心先后发表了他们的企业家犯罪《报告》,您看到了吗?请问您怎么看?
 
王荣利:我自然看到了。他们两家曾经在2012年合作发布过企业家犯罪报告,这几年我也特别关注他们的研究。说实话,他们在2012年度所选取的案例,基本上是我当年每月在《法人》杂志所发布的案例。所以,那年的案例数字也和我的数字差不多。后来他们又分家了,所以选取的案例开始有了差别。到2014年基本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差别。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2015年度,他们的差别竟会如此之大。 4月5日,《法人》杂志发布《2015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媒体样本)》收集的案例:“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456件,占603例案件的76%;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47件,占603例案件总数的24%。”4月9日,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中心发布的《2015年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报告》收集的案例是:“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的统计年度,共搜集企业家犯罪案件793例,共涉及犯罪企业家921人,其中,国有企业家170人,占18.46%,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751人,占案件总数的81.54%。”两家收集的国企高管和民营企业家的比例分别为3.1:1和1:4.42。两者反差如此之大,应当在研究的结果中表现出来。
往年能在网上看到他们的报告原文,基本上我能知道他们的差别在哪里。但2015年的报告都看不到原文,他们的差别在哪里,尚不得而知。
 
记之者:那么您的《报告》中的数字怎么样?能不能透露一下?您的《报告》和他们二者的《报告》有什么不同吗?
 
王荣利:我的《报告》中,当然也有我统计的数字。具体数字等发布会后再公开。我曾说过,要统计一个年度所有企业家犯罪的数目,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过去的8年里,我都是收集、统计一下媒体报道的大案要案或者具有典型性的案例,然后对这些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得出一些结论来。这8年来我都是一个人、坚持一个标准在收集、归纳和统计,所以历年来可以做一个比较,就可以管窥我国历年的法治环境的状况,预测未来一年法治环境的发展前景……
2015年度,我把国企高管和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风险分别分析、研究,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国国企高管和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法治环境是不同的,他们面临的法律风险趋势也大为不同。总的说来,国企高管的法律风险在不断加大,而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有趋减的迹象。
 
记之者:我明白了,很期待您的《报告》为我们揭开中国国企高管和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的“神秘面纱”。
 
王荣利:谢谢!
 
记之者:那么,这次研讨会都主要研究、讨论什么问题呢?
 
王荣利:这次研讨会,结合我的两份《报告》,重点研究、讨论下列问题:
1.近年来国企及国企高管法律风险状况如何?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风险状况又如何?
2.与往年相比这些状况是否发生了变化?
3.如有变化,都有哪些变化?
4.引起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5.怎样看待国企与国企高管法律风险的这种变化?又怎样看待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的这种变化?
6.国企及国企高管的法律风险未来前景如何?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未来前景又将如何?
7.当前国企及国企高管应当特别注意什么?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又特别应当注意什么?
8.你给国企及国企高管有什么法律提示?给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又有怎样的法律提示?
9.国企与国企高管与政府官员、与民营企业家打交道应注意什么?
10.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与政府官员、与国企高管打交道又应注意什么?
11.反/腐/败与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的关系有什么关系?
12.在反/腐/败新形势下,国企高管和民营企业家应注意什么?
…………
这些问题,应当说是每个企业家头脑中应当深思的问题。虽然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但未必全面。许多资深律师在与企业家打交道的过程中恐怕对此也都有思考。所以我想组织个论坛让大家发表各自的看法和意见。
 
记之者:研讨的问题很接地气!我殷切地希望这次论坛成功举办。那么如何报名呢?
 
王荣利:谢谢!报名通知将在我的新浪博客、新浪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等上发布。找到其中任何一个信息,都可以与我联系报名。
 
记之者:最后问您一个问题,您觉得参加您的《报告》发布会暨研讨会,能有哪些收获?
 
王荣利:一次会议,可能各自收获会不同。我想,这次会议,我希望给大家带来以下收获,力争使大家不枉这次西安之行:
1.了解我国国企高管、民营企业家近几年面对的法律风险发生变化的状况,并深思这种变化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自己在这种变化中如何定位发展自己的事业……
2.世界在变化,但是法律不可能长期变化。我希望大家这次不仅仅听我说了讲了,而且把两份《报告》带回家,时不时地再看看,思考一下我国企业家的法律风险状况又有何变化、如何应对这种变化……我建议,最好每半年拿出来翻一翻,看看自己或者自己身边的企业家有没有与其中已落马的企业家在认识、行为等方面一致的地方,想想自己或者他人是否面临着同样的法律风险……
3.每一份《报告》皆通过五六十例媒体广泛报道的案例,让读者深刻地感觉到企业及企业家必须对企业法律风险提前防范的重要性。对企业家来说,他会更加重视律师的作用。对于律师来说,有助于说服企业家聘请自己担任法律顾问,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4.如果还对我多年来的研究感兴趣的话,可以再多带点我的研究成果回去,大家多交流,提高应对法律风险的意识和水平……
5.通过PPT演示,我向大家展示一下自己做课件的手法,像我这样做课件的人我还没有发现过,大家也可以试一试。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照着做一些课件,方便自己讲课,让自己的讲课水平极大提高。如对我做的课件感兴趣,可以连我的课件带回去,也可以在当地发表我的《报告》。我希望能发现比我讲得更好的朋友,可以替代我发表这样的《报告》。同时,这对于律师发展法律顾问工作也有独到的作用……
6.通过这次发布会及研讨会,结识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交流,相互学习,必然有助于不断提高自己在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上的业务和水平……
…………
 
记之者:谢谢您回答我的提问。
 
 
 
                                                 记之者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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