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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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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王荣利: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1-01-05

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文 《法人》特约研究员 王荣利

    又有至少155位商人的创富故事在2010年戛然而止。他们因为与法律的龃龉而深陷囹圄的悲剧,不仅注定为当代中国商业史留下令人扼腕的灰色段落,还将警醒更多的人避免在谋取财富、权力和声望的道路上误入歧途——这正是本刊每年定期推出《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的意义所在

    文 《法人》特约研究员 王荣利

       2010年,前“首富”黄光裕夫妻的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已经尘埃落定。而作为黄光裕兄长的黄俊钦,虽然与黄光裕同时涉案,却还要继续等待下一个年头,才有可能见分晓。

       2010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因为贪污、受贿而被执行死刑不满一年,又一位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经济问题被拘。

       为了持续追踪和研究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笔者收集了2010年度广受媒体关注的155例涉嫌刑事犯罪或者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包括部分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利用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负责人在内,以下统称企业家)的相关资料,并对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涉嫌犯罪状况予以总结和归纳,作出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国企人均贪近千万

       民企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2010年收集的企业家案件共155件,除5件为企业家遇害案件以外,其余150件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150件企业家犯罪案件中,除了两名通缉在逃以外,其余都被抓获或在押。

       该150例案件,都是2010年度媒体聚焦的焦点,基本上反映了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件的概况。

       在150例2010年度涉案的企业家中,国企企业家64位。

       初步查明年龄的35位企业家的平均年龄为52.65岁。

       在47例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国企企业家中,受贿罪占30例,贪污罪占15例,挪用公款罪占4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占3例,滥用职权罪占3例,故意杀人罪占2例,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等各1例。

       在36例查明涉案金额的案件中,36人共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涉及金额34449万,人均957万元左右;而挪用公款罪,现已查明2人,一人涉案5.8亿,一人涉案5792万。另外,冯永明据称一人便贪污达8亿多元,因该案尚未判决,未予计算在内。

       在已作出判决的37案42人当中,判决死刑的有2人,二人均有命案在身;判决死刑缓期的有7人;判决无   期徒刑的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包括15年)有8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13人;有期徒刑不满10年的仅5人。

       64位涉案的国企企业家中,党和国家曾给予许多人很高的政治地位或荣誉。其中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的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有现任全国人大代表的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裁李晓枫和重庆移动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有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有任省人大代表的四川移动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和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伯羽;有任市政协委员的长江计算机集团原董事长焦自纯;有任市人大代表的长春建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谭历;有任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的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有曾获得“2005中国保险业年度人物”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首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有获得“陕西省优秀青年实业家”的陕西子长县药材医药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郭红安;有头戴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8顶官帽的“青年才俊”董黎明……

       144例企业家犯罪中,民营企业家犯罪占86例,其中约50个都是资产或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企业家或老板。

       在确定年龄的47位民营企业家中,平均年龄为43.85岁。

       在已确定罪名的60例案件中,其中“涉黑”案件21件;集资诈骗7件,合同诈骗罪4件,贷款诈骗罪3件,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各1件,以上合计各种形式的诈骗罪共17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件;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共计6件;行贿、介绍贿赂罪3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件;非法经营罪2件,走私普通货物罪1件,其他罪名若干。

       在已经判决的47例案件中,除去执行死刑的7案9人外,判处死刑有7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10人,判处无期徒刑的有3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包括15年)的有6案7人,判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有8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内的13人。

       86位涉案的民营企业家中,许多人曾获得极高的政治地位,或者曾获得过各种各样的荣誉称号,有着这样那样的“头衔”。

       其中至少有13人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如原全国人大代表朱思宜;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委员、第十二届贵阳市人大代表的黎庆洪;原全国政协委员谢荣根;重庆市人大代表王能;湖南省人大代表李湘铭;廉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常委吴亚贤;西安市人大代表李思强……有曾经获得“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的华二军;有获得“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的郜银河;有号称“民间股神”的韩劲松;有曾为“湖北首富”的兰世力……

       2010年企业家犯罪现象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前腐后继”的多,如首都机场集团董事长前后落马;  又如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与总经理前后入狱;再如徐州区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大田6年前曾举报他的上司腐败,而自己又被群众举报入狱。二是夫妻“荣辱与共”双双坐在被告席上或者同入牢房,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首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自己坐牢14年,其再婚的妻子也跟着坐牢11年;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妻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民营企业除了黄光裕夫妻俩外,还有浙江郜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郜银河和他的妻子柴凌英;北京东方舵手信息公司程惠根夫妇等。三是集团或团伙犯罪多,如发生矿难的相关企业多人被追究责任;又如大量的“涉黑”案件、集资诈骗案件、传销案件等,其中17件“涉黑”案件平均每案25余人。

       7宗案件9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2010年,共有7宗案件的9名被告人执行死刑。其一是安徽省“万物春”集资诈骗案首犯唐亚南,1月7日被执行死刑。其二是重庆“打黑”过程中打掉的“黑老大”,共5案7人,包括陈明亮、樊奇杭、岳村、银志伟、刘钟永、陈知益、杨全。其三是辽宁省葫芦岛市李庆泉、李庆友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二号人物李庆友。

       其中李庆友曾花500万予以“保命”,其亲友委托一个自吹“有能量”的个体户王某,王某拿了500万辗转联系上了承办该案的法官金某,王某送给金某价值20余万元的马自达轿车一台和一部手机,分给曾经帮助他承揽这个“大活儿”的两个介绍人各100万元,余款归己。案发后,王某和金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上述执行死刑的7宗案件9名被告人均为民营企业老板,而且均为涉案数十人的首犯。其中6宗“涉黑”案件均涉多项罪名,1宗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近10亿元。

       上列案件虽非2010年所发,但都在2010年宣告尘埃落定。

       至少80例案件有了结果

       2010年,至少有72例企业家案件有了结果,这其中包括38例国企企业家和42例民营企业家案例。

       其中,有数起2009年一审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影响重大的有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的重庆黑龙集团原董事长向世全故意伤害罪,二审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黑龙江省政协常委、亿万富翁王文襄因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二审予以维持原判。

       另外,有上海土地富豪周小弟、“阳江黑帮案”林国钦、许建强、重庆“黑社会”组织首犯黎强、王天伦等,都进行了二审,但均以维持原判告终。

       在38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例中,下列案件为2010年度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一审判决康日新无期徒刑;

       2.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乔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乔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审维持原判;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唐若昕有期徒刑14年;

       4.上海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秦金龙贪污案,一审判决秦金龙无期徒刑;

       5.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李人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6.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广州市外轮物资公司、广州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肖先敏挪用公款案,一审判决肖先敏有期徒刑15年;

       7.长春建工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谭历受贿、贪污案,一审判决谭历无期徒刑;

       8.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清受贿案与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怀志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王春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高怀志一审被判20年;

       9.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一审判决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1人有期徒刑13年。二审予以维持原判;

       10.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范宪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范宪无期徒刑。

       在42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中,下列案件为2010年度十大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

       1.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前“首富”黄光裕案,黄光裕被以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兰世力案,兰世力被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3.河南未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振海案,吴振海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京城第一烂尾楼”——东华金座的开发商谢荣根案,谢荣根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5.北京中大恒基投资顾问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益良案,刘益良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有期徒刑8年;

       6.上海金源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跃进案,周跃进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7.湖南“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何跃兰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8.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凤案,王菊凤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

       9.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黎庆洪案,黎庆洪被以“黑社会”等6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9年;

       10.重庆“打黑”活动中落马的众多企业老板,分别被判以重刑。

       此外,约有21例案件已经开庭,判决结果尚未出来或者尚未公布。包括被称为“兰州最大国企案”的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人贪污、挪用公款等案,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衢州市委常委叶志翔受贿案,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伯羽受贿、巨额财产呢来源不明案,伊春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贪污案,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强奸案,四川省建国以来最大的涉黑组织犯罪系列案件雷晓伟涉“黑社会”案,上海富豪颜立燕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案……

       2010年至少有37名企业家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少有37名企业家翻身落马。

       其中,2010年十大落马国企企业家有下列:

       1.首都机场集团前董事长张志忠;

       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宝山;

       3.四川移动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

       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旭龄;

       5.上海医药集团原总裁吴建文;

       6.重庆移动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

       7.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岳超胜等12人;

       8.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裁李晓枫;

       9.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

       10.长江计算机集团原董事长焦自纯。

       从十大落马国企企业家中不难看出,国企企业家除了涉嫌受贿等经济犯罪以外,还涉嫌涉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

        2010年十大落马民营企业家有下列:

       1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

       2湖南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

       3重庆市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治民;

       4重庆渝西半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能;

       5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后两任董事长、总经理陈俭、彭小军;

       6云南省泸西县煤老板王建福、郑春云;

       7萧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俞坚中;

       8云南君信投资有限公司老板、昆明“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开发商杨庆荣等人;

       9重庆市宇昌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海波;

       10浙江郜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郜银河夫妻。

       从十大落马民营企业家中可以看出,“涉黑”犯罪比较突出,其次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诈骗罪,再就是暴力、违背妇女意志等犯罪。

       2老板遭通缉5老板遇害

       2010年,有两老板遭通缉,他们是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2005年曾排名山西首富,因伪造护照非法出境等被被公安部门通缉。

       另一个是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某,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被海淀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遭通缉。遇害的包括新加坡挂牌上市的中资企业永鑫国际集团主席兼总裁濮德兴,一该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等方面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心怀不满,3月4日于江苏无锡厂内办公室袭击濮德兴,濮德兴不幸身亡;北京达龙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赫全根,11月25日被“拜把子哥们”枪击在办公室,郝全根不治身亡;一个是湖北洪湖市一千万富翁,与一19岁的姑娘保持了两年的情人关系之后,该女欲摆脱掉这种关系,遂与男友一起雇请初中同学于元月8日将千万富翁杀死在宾馆客房内;再就是12月17日才发现的湖南省株洲市一千万富翁与一年轻幼师双双死于出租屋里;还有就是12月8日被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副区长章宏斌掐死的情妇梅某,传说她是某担保公司的负责人,也算是个小老板。

       在所有这些案例中,还有几例特殊的情况。

       一是原来就有刑案在身,成老板后仍被追究。如河南省濮阳县一农民徐俊起,10年前殴打他人致死,逃亡到山西运城闻喜县,过起埋名隐性生活,10年后他开办了一家钢铁公司,成为千万富翁,却因暴露出行迹终于去了他该去的地方。又如重庆市南岸区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六年前是一名小学老师,却丧失师德于酒后奸淫了一名小学生,随后潜逃并当上了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公司因有人闹事而报警,却意外发现张某的踪迹。2010年张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再如原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长安街分理处职员郭群锁,10年前诈骗存款6050万元,案发后潜逃。2009年6月被民警意外发觉,遂于2010年被判构成金融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二是近年来房地产猛涨,竟出现了“假房地产项目”的“假老板”。如云南的杨庆荣等人,本系出狱不久的人员,根本没有开发房地产的能力,他们却以君信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和永胜村签订了《永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开始编造“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房地产项目,以低价、低碳等为名引诱消费者购买,承诺购房者能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2000元的价格买到满意的房屋,轻易将百姓的2.4亿余元血汗钱收入囊中。该项目因未取得任何证件,涉嫌合同诈骗,杨庆荣等11名诈骗集团成员,已被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批准逮捕。

       三是金钱不是万能的,无论再有钱,有些事还是要付出非金钱代价的。如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广受关注,法院已经开庭,等待判决。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虽未宣判,但合肥一服装经营户李仁贵,在招聘员工过程中,强奸两名应聘女生,并强行拍裸照、对强奸过程进行摄像。2010年12月,李仁贵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李仁贵被媒体称为“合肥版‘山木’”。

       总之,作为国企企业家,应努力“戒贪”,才是平安之道。作为民营企业家应努力戒掉滥施暴力,否则有钱又有势,很可能距离“涉黑”就不远了。

 

来源: 《法人》

http://www.legaldaily.com.cn/economical/content/2011-01/04/content_2426102.htm?node=2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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