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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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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王荣利《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连载12) 20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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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犯罪的十大表现

 

作者 王荣利

 

6.公私不分侵占挪用

许多民营企业家分不清自己个人资金和民营企业资金的差别,错误地认为民营企业的资金就是自己的资金,随时需要就随时取用,从企业取用资金就象从自己钱包里取钱一样方便。其实不然。民营企业家作为自然人,其个人存款或者个人钱包里的钱归自己个人所有,由自己个人自由支取。而民营企业作为法人,企业的资金在非配利润之前都应该是企业法人的钱,也就是企业的“公款”,绝不等同于企业家个人的资金。民营企业的资金,民营企业家虽然也有权安排使用,但只能代表企业归企业使用,而不应该随意归自己个人使用。

尤其是多个股东共同成立的有限公司的资金,由于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更属于企业“公款”,也更应该遵守企业规定按制度使用。有的民营企业家“公款”、“私款”不分,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分,往往利用自己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之便,取用企业资金,却拿去办自己个人的私事,结果触犯法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如原广东金正集团董事长万平、原健力宝总裁张海、原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总经理郁知非等;有的民营企业家,无视企业管理制度,在自己控制的多家企业之间,随意调拨使用资金,结果触犯法律构成挪用资金罪,如原科龙集团董事长顾雏军、原深圳华茂实验学校董事长王庆茂、原爱多老板胡志标等;有的职业经理人,自认为自己为企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居功自傲,不经企业决策私自贪占挪用,擅自动用老板的“奶酪”,最终老板一发怒,职业经理人就得坐牢,如原浙江鹰鹏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应明明、原佛山市顺德区天德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学等。

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涉及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共有21例,占全部案例总数16.15%的比例。由此说明公私不分侵占挪用也是民营企业家犯罪的主要表现之一,非常值得民营企业家警惕。

 

7.组织“黑社会”称霸一方

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其中构成或者涉嫌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共18例,被媒体指为“黑社会老大”而法院判决并未认定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1例,合计19例案例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占全部案例总数的14.61%。其中17名“黑社会老大”,共累计触犯127项罪名,人均触犯近7.5个罪名。由此说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民营企业家中的比例相当高,而且罪行也格外多。这一罪名在国企企业家中,是很少见的。这是民营企业家与国企企业家犯罪的最大区别之一,非常值得民营企业家予以格外重视。

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来看,如果民营企业家长期依靠暴力手段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称霸一方,即使“大罪不犯,小罪不断”,那么就极有可能构成该项罪名。最后算总账,一项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的罪名,最终的刑罚往往可能超过之前所犯的其他罪名刑罚的总和。

我们国家是决不容忍“黑社会”存在的,所以在我国没有“合法”的“黑社会组织”,也没有任何组织愿意承认自己是“黑社会组织”。现在被打击并惩处的所谓“黑社会”,在刑法上是被称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不是法定的“黑社会”。一个组织是否构成“黑社会”,不是以注册或者打出的招牌来区别的,而是根据其行为表现由司法机关来认定其“性质”是否构成“黑社会”。

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多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在“黑社会”势力尚没有形成气候、“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时候,就及时除掉。在这种情形下,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都应该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坚决避免财大气粗、仗势欺人的野蛮作风。只有这样,才可以远离“黑社会”,远离犯罪。

 

8.好大喜功弄虚作假

有的民营企业家,稍微赚点钱,便野心急剧膨胀,要么搞所谓的多元化,要么兼并扩张。面对资金不足,他们要么虚报注册资本,要么虚假出资资或者抽逃注册资本。结果不仅骗了别人,也骗了自己,最终往往因为实力不济害人害己,甚至使自己身陷囹圄。如原欧亚农业董事局主席杨斌、原上海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原科龙集团董事长顾雏军、原山东九九有限公司后台老板国洪起、原“爱多”老板胡志标等,均虚报注册资本,在包装公司的同时,也包装自己,结果将罪行包装上身。又如原浙江超亚集团董事长周超瑛、原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永明等人,他们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册资本,也都先后落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的企业家,想法设法通过包装使企业上市之后,企业效益却无法达到原来预期或者对社会承诺的目标,于是违反上市企业相关法律规定,有的非法操纵证券价格,有的制造或者提供财务报告虚报业绩,有的违规披露或者不披露重要信息隐瞒真相,最终也都害人害己,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原上海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原德隆集团总裁唐万新、原世纪中天老板刘志远、原科龙集团董事长顾雏军、原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瞿兆玉、原湖北天发集团总裁龚家龙、原“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等人,都是因为弄虚作假最终将自己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总结上述案例不难看出,上列民营企业家在创业初期,都曾是非常成功的。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在没有在最困难的创业期间倒下,却都在超常规扩张和发展的过程中落马。在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因好大喜功弄虚作假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共有18例,占全部总数13.85%的比例。由此说明,民营企业家好大喜功以弄虚作假的方式追求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欲速则不达”,事与愿违,其结果不是“翻车”就是“落马”,最典型的则是原江苏铁本集团戴国芳,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非常值得令人深思。

 

9.贪心不足偷逃税收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命脉。维持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保障社会正常秩序,离不开国家税收的支持。依法纳税,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也是每个企业不可推卸的义务。

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六节共规定了12条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条文,以惩治相关危害税收征管活动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危害税收征管行为,是企业家的一根“红线”,也是一条“底线”。任何企业家如果胆敢越过这根“红线”,或者触犯这条“底线”,那无疑就是与国家为敌,与国家法律为敌,就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一些民营企业家赚到了钱,让他投入新的项目赚更多的钱他愿意,让他花费巨额费用做广告为企业宣传造势他也愿意,甚至让他慷慨解囊捐助款项搞慈善事业他也没有意见。但是让他依法纳税,他算来算去总觉得没有得到即时和现实的回报,因此就像“割肉”一样难受,很不情愿。这些人员中,有的身为全国人大代表,如广东十八宝医药保健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泽勤、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等人;有的身为全国政协委员,如作为晓庆公司董事长的著名电影演员刘晓庆;有的身为富豪榜上榜富豪,如原“上海首富”周正毅、江苏铁本戴国芳、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等人;还有的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如福州陈凯、贵阳陈林、大连冬海波、河南登封王振松、沈阳吴宁、张宏东、江苏宿迁王安平、新疆乌鲁木齐苟韶荣等人……

他们有的偷税漏税,有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抵扣税发票等,虽暂时占得了一点便宜,但东窗事发之后,则莫不后悔莫及,不仅要补交税款,而且还要加倍处罚,最终还是难免牢狱之灾。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其中涉税犯罪的共有16例,占全部案例总数的12.31%的比例。由此可见,危害国家税收征管活动亦是民营企业家犯罪的主要表现之一。

 

10.资金短缺非法融资

企业经营、运作都离不开资金。一般情况下,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都应该量力而行,应该结合企业自有资金和合法融资的情况决策和实施。但一些民营企业,盲目扩张,加之经营管理不善,最终造成资金紧张,于是他们有的弄虚作假,欺骗银行以获得贷款,构成或者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如原广大南海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冯明昌、原河南华林集团董事长孙树华、原中国特种纤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顺华以及最近发生的浙江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寿龙等;有的利用信用证的时间差采用变通方式融资,最终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最著名的如原南德集团董事长牟其中;有的则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承诺高息,吸收社会资金,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共总存款罪,如原德隆集团董事长唐万新、原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最近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妙达饴美厨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冰、河北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等;有的向社会公众作出根本无法实现的承诺,向社会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如营口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原沈阳龙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凡辉、原浙江溢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杜益敏……

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宁可企业发展得慢些,但发展得稳定一些,也不应冒险以自己自有乃至生命作赌注而进行非法融资。企业家一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再想平安退出就很难了。因为骗钱容易,还钱却很难。而当无法偿还所骗资金的时候,那么监狱也就是他最终的、也是唯一的去处。

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出于资金短缺而在融资问题上违法犯罪的,共计8例,占全部总数6.15%的比例。由此说明,资金短缺非法融资也是民营企业家犯罪的主要表现之一,值得民营企业家格外注意。

以上十个方面,是民营企业家犯罪在客观方面的最主要表现。这十大方面的犯罪大约包含了民营企业家犯罪的95%以上的表现形式。如果民营企业家能够充分注意防范这些犯罪行为,那么民营企业家犯罪的现象必将大为减少,我们的社会也必将更加和谐许多。

 

联系本文作者王荣利,请致Email:0755wang@0755fa.com 

转自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ID=4a7a3b2f-c3e4-430e-a7e6-9cb4011d5dc2&user=1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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