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发送短消息 加为好友
姓名: 袁伟
领域: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地点: 北京 海淀
签名: 北京大学文化与科技产业研究所所长(电话或微信:13366064900)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86
  • 博客访问:558825

专家文章

李彦宏和百度文化 2014-08-15

 一、百度创始人:李彦宏 


百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管理专业,随后赴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完成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在搜索引擎发展初期,李彦宏作为全球最早研究者之一,最先创建了ESP技术,并将它成功地应用于INFOSEEK/GO.COM的搜索引擎中GO.COM的图像搜索引擎是他的另一项极具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1999年底,怀抱“科技改变人们的生活”的梦想,李彦宏回国创办百度。经过多年努力,百度已经成为中国人最常使用的中文网站,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站。2005年8月,百度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成为全球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上市公司之一。

 

在他领导下,百度不仅拥有全球最优秀的搜索引擎技术团队,同时也拥有国内最优秀的管理团队、产品设计、开发和维护团队;在商业模式方面,也同样具有开创性,对中国企业分享互联网成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目前,百度也是全球跨国公司最多寻求合作的中国公司,随着百度日本公司的成立,百度加快了走向国际化的步伐。

 

1996年,首先解决了如何将基于网页质量的排序与基于相关性排序完美结合的问题,并因此获得了美国专利;1998年,根据在硅谷工作以及生活的经验,在大陆出版了《硅谷商战》一书;1999年底,携风险投资回国与徐勇先生共同创建百度;2001年被评选为“中国十大创业新锐”;2002年、2003年荣获首届、第二届“IT十大风云人物”称号;2004年4月,当选第二届“中国软件十大杰出青年”;2005年8月23日,荣获第十二届“东盟青年奖”;2005年12月28日,荣获“CCTV2005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06年12月10日,当选美国《商业周刊》2006年全球“最佳商业领袖”;2007年,入选《中国企业家》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2007年,当选艾瑞新经济最佳人物奖;2008年6月,担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太原站奥运火炬手。 

二、百度文化 

(一)文化理念 

1、百度使命:让人们最便捷地获取信息,找到所求 

2、百度责任:让世界更有效,让人们更公平 

3、百度风格:简单,可依赖
 

4、百度精神:分享、求实、系统、卓越、惜时
 

不断学习总结并积极分享;坚持坦诚和实事求是的作风;从系统的角度思考解决问题;拥抱挑战和变化,追求卓越;珍惜并善于管理时间 

5、百度服务: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 

(二)职业道德 
1、一般原则

1.1 遵守法律:百度公司及其员工将遵守所适用法律和规章的条文和实质。

 

1.1 遵守诚实和道德标准:百度公司保证在与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当地社团、各级政府和运营地的一般公众的商业交往中(包括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保持高度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准。

 

1.2 充分和公正的披露:百度公司承诺确保在百度公司向相关政府的监管机构和所有其它公众发布机构提交的报表中所披露的信息,均为完整的、公允的、充分的、准确的、及时的和可理解的。

 

1.3 该规范中所提及的“百度公司”意指Baidu.com,Inc 一个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有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1.4 该规范中所提及的“员工”意指:由Baidu.com,Inc 及其所有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所合法雇佣的所有全职员工,合同工和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兼职员工。

 

1.5  该规范应在所有组织层次上获得强制执行。意识到和遵守该规范并且确保其他人也同样遵守是员工的责任。

 

2.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1  百度公司的政策要求无论在书面上还是实质上,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均应得到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涉及但不限于:证券、劳动和雇佣、行贿受贿、版权、注册商标、商业秘密、隐私、私下协定、给予或收受好处、雇佣骚扰、职业健康和安全,错误或有歧义的财务信息或滥用公司财产。



2.3  任何员工,如果其对于某种情形是否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约束力的政策或公司制度不能确定,其应该与 公司的部门管理人员,公司人力资源、法务部门或首席执行官(CEO)就该情形进行讨论,以避免日后发生问题的可能。如果没有这样做,其本身即构成了对该规范的违反。

 

3 员工关系

 

3.1  员工/雇主的权利:员工的权利和公司作为雇主的权利受雇佣活动所在国的法律、用人单位和个人所签署的书面雇佣合同的工作条例等的约束。如果适用于雇佣行为的当地法律包含与该规范条款不相同的强制性要求,当地法律有效。

 

3.2  工作环境:百度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所有员工都相互尊重和信任的高品质的工作环境。在我们所做的每件事上都保持诚实,良好的个性,积极的态度,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高道德标准,形成一个有品质的工作环境。每个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所有这些标准。

 

3.2.1  骚扰:公司保证提供这样一个工作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所有个人均获得尊重并得到有尊严的对待。 公司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不尊重员工的行为,包括不适当的愤怒,暴力,或是任何在工作场所实施的导致胁迫,威胁或其它形式的敌对情形出现的行为。公司禁止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而无论该骚扰是口头上还是实际行动上的,是由上级管理层还是由非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人士实施的。骚扰包括但不限于:冒犯性的调情,令人厌恶的性挑逗或者冒犯,辱骂,性别上或种族上的贬低言词,在工作场所展示黄色图品和物件。

 

3.2.2  歧视:该规范禁止除工作业绩因素外对公司人员进行不平等对待。我们的招聘,雇佣,培训,晋升和薪金政策,不考虑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肤色,残疾,经验状况,婚姻状况或者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特征因素。

 

3.2.3  吸烟和酗酒:为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除吸烟室以外,公司任何区域包括卫生间严禁吸烟。办公时间饮酒只有在公司庆典和接待客户的情况下,并且在合理的限度之内时,可以获得允许。 公司不允许在公司的场所内饮酒,除非在公司举办活动时或事先获得授权允许。

 

3.2.4  安全的工作场所:公司保证为所有员工保持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遵守当地的安全规范并且合理的消除已知的安全隐患。

 

3.2.5  员工的隐私:公司坚信尊重员工的隐私的必要。对员工隐私的尊重排除了对于员工下班后个人行为的任何关注,除非该行为削弱了员工的工作业绩或者影响了 公司的声望或合法的商业利益。

 

3.3.6  开诚布公的沟通:公司在沟通过程中秉承开放性方针,在对待不满意见时,本着开诚布公的原则处理。

 

3.2.7  重视员工:公司视员工为公司的拥有者,并实施公平和公正的评估和奖励机制,以期保持一个长期的、高效的工作环境。员工对于我们的成功非常关键。我们希望通过提供与员工的价值创造相结合的奖励和事业机会来保持公司的成功。

 

3.2.8  利益冲突:公司期望员工有道德地、诚实地、正直地,并且尽最高程度来实施和履行其义务。这就要求员工们避免实际的或明显的在个人与职业之间产生的利益冲突。 
当个体对公司承担的义务与其个人私利产生冲突时,“利益冲突”就存在了。作为公司的政策,利益冲突的情形是严格禁止的,员工应该避免任何可能出现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形。关于避免利益冲突的详细规定请认真阅读《避免利益冲突制度》。除了《避免利益冲突制度》中规定的禁止的员工行为,也禁止作为上市公司的Baidu.com, Inc.直接或间接地(包括通过其任何子公司)以个人贷款的形式向其董事或高管层(或任何与之相当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或维持信贷、或安排提供或延展上述信贷。 

3.3  非法或不当行为:该规范禁止员工从事非法或不当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3.1  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涉及违反公德的行为,或任何涉及不诚实或故意渎职行为从而构成违反法律的行为;

 

3.3.2  多次未能或拒绝履行员工的义务,包括服从来自于董事会或主管及经理的合法与正当的指令。

 

3.3.3  没有披露同代理商、客户、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在合同条款以外所签订的附带协议或私下协议;

 

3.3.4  其它的已经或可能损害公司名誉或损害 公司的不当行为。

 

3.3.5  向公司就个人经历及健康状况做出虚假或不实披露。

 

3.3.5  对公司和公司其他同事以及商业合作伙伴的行为在授权范围和正常程序外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妄加评论和毁谤。 

3.4  欺诈和类似的违纪行为:
所有员工必须意识到公司内部的欺诈行为或任何可以导致帐簿或记录中出现虚假或误导性的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该规范以及《禁止私下协定制度》、《避免利益冲突制度》、《保密信息披露禁止制度》和《重大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交易管理规定》中禁止的行为。对于任何这样的行为根据该规范第8节所规定的《举报制度和程序》应该立即举报给本公司。

 

4.  反不正当竞争百度公司及员工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非法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和正当经营活动,不得蓄意捏造和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百度公司及员工不得采用违法手段侵犯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竞争对手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 

5.  非法及不正当付款:百度公司商业行为的原则是“公平交易”。百度公司及员工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公司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百度销售服务和商品,如果需要给对方折扣,包括但不限于给中间人的佣金、实物等,必须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同时提供可能的证明文件,并通知财务部门如实入帐。 

6  公共披露、会计管理、流程和记录

 

6.1  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充分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

 

6.1.1  IPO之后,百度公司作为一个上市公司须将其财务状况和其他重大的公司经营相关信息披露给投资公众和美国证监会(SEC)。公司承诺确保在 公司向相关政府的监管机构和所有其它公众发布机构提交的报表中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均为完整的、充分的、准确的、及时的和可以理解的。公司及其员工须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有关财务核算、报告、估算和预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允许披露报告的不准确、不完整和不及时,这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并引发法律责任。为了达到上述目标:

 

6.1.1.1  公司致力于开发并运行一套内部会计控制和流程的系统,以提供一个合理的保证,确保公司内部的所有交易都得到了正当的授权,记录并且遵守了所有的法律。对公司内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政策和方针,上级审查和监控,预算控制和各种其它的检查和结算; 
6.1.1.2  公司致力于开发并运行一套披露机制程序,以确保所有相关监管机构和监管条例所要求的信息得到披露。

 

6.1.2  员工应该意识到,遵守这些内部控制制度和披露机制程序,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均为完整的、充分的、准确的、及时的和可以理解的,不仅是公司财务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一个员工的责任,公司要求每一个员工都熟悉并严格遵守这些内部控制制度和披露机制程序。具体来说,员工应遵守下列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6.1.2.1  所有商业交易必须得到正当授权并且在公司的帐薄和记录上进行了正确的,完全的和准确的记录;

 

6.1.2.2  所有的会计记录,以及从这些记录产生的财务报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章,并且不得包含任何虚假的或故意误导的记录。

 

6.1.2.3  员工必须完全和准确地遵守所有记录保管或文件保存的要求,遵守本公司管理层及其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提出的要求;

 

6.1.2.4  在提供信息时不得对本公司的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有所保留,或故意向其做错误的或可能引起歧义的表述。

 

6.1.2.5  严格禁止对资金、付款或收款不予记录或者进行隐瞒。

 

6.1.3  员工应监管并及时报告导致不准确和不完整财务报告的可能,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6.1.3.1  财务报表结果与相关的实际业务情况不符;

 

6.1.3.2  没有明显商业目的的交易;

 

6.1.3.3  规避常规审批程序的请求。 

6.2 与外界的交流

 

百度公司极其看重公司在外界的信用和名誉问题。投资界和新闻媒体任何有关公司的口头上或书面上的报道评论都会对公司直接造成正面或负面的影响。百度公司的政策是:应外界(媒体、分析师等)请求及时地提供准确的、完整的信息,并同时遵守对竞争性和专有性的信息进行保密和防止有选择地披露敏感的财务数据的规定。为了确保上述政策得以实现需要公司及其员工具体遵守下列两个方面的规定:

 

6.2.1  遵守“公平的公共披露 ”(Fair Disclosure)规定和与投资界的交流

 

6.2.1.1  作为一个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强烈建议百度公司象美国本土公司一样遵守美国证券法有关“公平的公共披露”的规定(简称“FD条款”)。FD条款规定:当公司向证券市场专业人士或股东披露有关公司的重大未公开信息,并合理预见到股东会利用上述信息进行交易时,公司必须同时将上述信息披露给投资公众。“证券市场专业人士”通常包括:分析师、投资机构和其他投资顾问。公司任何重要的信息应本着公平的原则披露给全部投资者。

 

6.2.1.2  只有投资者关系经理有权应证券市场专业人士或股东请求向其披露公司信息。任何员工不得未经投资者关系经理明确批准而与投资界(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分析师、基金管理人或者潜在的投资者)就公司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已经公开的还是尚未公开的)进行直接交流。员工如果接到证券市场专业人士或股东的请求要求披露信息,须立即联系投资者关系经理以便其协调对该请求的回复。

 

6.2.2  与媒体的交流

 

6.2.2.1  未事先咨询公司的对外消息发布人员,员工不得与媒体进行交流,无论是公开的还是不公开的。如果有任何潜在的公共关系问题,例如某位顾客在一家公共论坛上写出了抱怨,员工应立即将其提交给公司对外消息发布人员。

 

6.2.2.2  如果媒体对公司信息有查询或者需求,员工应立即将其提交给投资者关系经理处理。关于与媒体关系的规定,员工还应该认真阅读《百度高管及员工对外言论制度》,以确保每个员工对待与媒体关系的活动中遵守正确的行为准则。

 

7. 商业伙伴、供应商和客户

 

7.1 商品和服务的获取

 

7.1.1  本公司保证同我们的供应商公平交易,在竞争性的评估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以确定供应商,对供应商不予任何歧视或欺骗,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服务、质量和信誉,本着对公司的长期商业发展有利的原则来进行。

 

7.1.2  员工在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时,应始终保持公正性,不应试图施加影响以获得对某个特定供应商的“特别对待”,这样会危害我们的竞争性选拔程序。员工不能从供应商和目标供应商接受或索取个人利益,以防损害对供应商产品和价格评估的公正性。员工也应该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提交给公司的定价或产品信息保守秘密。

 

7.1.3  采购协议应该得到适当的审批,并且明确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付款的计算根据和适用的价格与费用。付款金额必须与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相匹配。

 

7.2  礼品和款待

 

7.2.1  公司的商业行为是建立在“公平交易”原则基础上的,因此任何员工不得接受回扣,不得私下秘密接受佣金或其他形式的私人好处,员工也不得对他人行贿。公司公平地对待全部有业务往来的员工和公司。公司鼓励在商业交往中的礼貌行为,但是赠与和接受礼物或招待会被认为是企图对相互关系施加不当影响。

 

7.2.2  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不得接受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其在履行义务时的判断或行为的礼品、服务、旅游或款待。

 

7.2.3  礼品接受人应该将接受礼品的情况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并且在获得部门主管的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受到任何利益引诱或酬金时,应立即向其部门主管报告。

 

7.2.4  员工未经声明即可接受并保留的礼品仅限于无商业价值的纪念品,例如日记,日历,备忘录等等。

 

7.2.5  在下列情况下,礼品应该得到拒绝: 
a) 可能导致引起对本公司不必要和不需要的直接或间接的宣传效果。 
b) 故意对本公司施加影响或可能使本公司限于尴尬境地的礼品。 
c) 收取此礼品会使接受人受到任何形式义务的约束。 
d) 现金形式的礼品必须予以拒绝。代表公司馈赠对方的礼品和提供给对方的款待必须如实入帐。

 

7.3  与潜在客户和客户的交往

 

7.3.1  本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的所有需求,致力于使客户满意和维持与客户的长期伙伴关系,正直诚实是非常关键的。

 

7.3.2  员工不得有意地就本公司或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向客户做错误的陈述;所有同竞争对手的比较必须是准确的,基于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并且没有误导。

 

7.3.3  员工不得在书面合同之外与客户签订副协议或私下协议。

 

7.3.4  员工不得为了获得或留住客户,向政府官员直接地或间接地提供金钱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贿赂。

 

7.4  公司其他制度中相关内容的遵守: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该规范以外的公司其他制度中针对商业伙伴、供应商、客户的所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私下协定制度》。

 

8. 公司信息和财产的保密与保护

 

8.1  信息的使用与披露

 

8.1.1  为了使公司的所有普通员工、高管层、顾问和董事会成员保守其担任公司职务期间获取的涉及公司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属于公司财产的保密信息,不将上述信息私自透漏给任何第三方,从而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8.1.2    为了遵守所有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使用与披露法律法规,防范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泄露在工作场所获得的任何非公开信息的行为,以及在证券交易中滥用重大未公开信息的行为。

 

8.1.3  公司制定了《保密信息披露禁止制度》和《重大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交易管理规定》,所有员工应该认真阅读上述制度,确保每个员工在信息的使用与披露活动中遵守正确的行为准则。

 

8.2  公司财产的保护

 

8.2.1  全体员工有义务保护委托给他们的公司财产不被丢失、损坏、不当使用,读取以及盗窃,并遵守与管理和使用公司财产相关的一切规章和制度。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拥有的信息、技术资料、软件、信息系统资源、建筑物、设备、文件以及现金。

 

8.2.2  员工公司财产的使用应限于公司业务,而不能扩展至私人用途。即将离开公司的任何员工必须归还全部公司财产,包括文件或者含有公司信息的存储材料,不得保留备份。

 

8.2.3  公司所有受聘员工在其被雇用期间,使用公司资源(包括信息)所创造的任何发明、创作、编撰物、软件、技术或商业机密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均属公司所有,并承诺以其最大努力与公司合作,以使公司获得完整的产权,同时上述产出物应视为公司拥有的保密信息要求员工遵守《保密信息披露禁止制度》。

 

8.2.4  公司尊重其他公司对其专有信息的产权,并要求公司员工遵守保护这种权利的国家法律。

 

9. 举报违规行为和反对打击报复

 

9.1  举报违规行为:为了使所有员工和所有与百度公司产生关系的公司、机构或个人能够通过有效的渠道举报违反百度《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以及相关制度和程序的情况,公司制定了《举报制度和程序》。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将已知的或疑有的违规行为按照公司的《举报制度和程序》举报给指定部门。 

9.2  反对针对举报的打击报复:
任何员工都不能因为善意的举报而遭到公司或其他员工的报复。但是公司保留对进行恶意举报, 骚扰性举报和故意虚假指控的员工进行惩罚的权利。为了更好的保护举报人的权力,使所有员工都了解举报人的权力以消除对举报报复行为的担忧,公司制定了《举报行为反报复制度》。请认真阅读该制度。

 

10. 违反《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处罚:对该规范及相关制度的任何违反都要受到处罚,“由于按照上级主管或更高级别的管理层的命令行事而导致违反了该规范”的说法并不能成为正当理由。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罚措施包括解雇,详见《员工奖惩条例》。员工如果在违反该规范及相关制度的同时也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那么该员工也要承担相应的个人法律责任。

 

11. 修改与豁免

 

11.1  修改:人力资源部将每个季度审查一次该规范,如有必要,并做出适当的修改以供董事会批准。所修改的条款将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文字方式通知所有员工。该规范将放置在公司内网上和外部网络上供公司员工及外部人士浏览,人力资源部将视具体情况对公司员工定期举行针对该规范及相关制度的培训,该规范及相关制度修改的版本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所有员工签字确认,确认函见附件。

 

11.2  豁免:对该规范的豁免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具体的情形给予。只有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的/指定的委员会)有权对员工违反该规范的行为作出豁免决定。

 

12. 疑问咨询该《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通过澄清原则和标准而向员工阐明了指导性的原则,它并不能包含一切问题。如果员工遇到了该规范没有涵盖的情况,或者就该规范所提到事项产生了疑问,鼓励员工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法务部与内审部。

 

13.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公司生效的其他所有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利益冲突制度》、《保密信息披露禁止制度》、《重大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交易管理规定》、《禁止私下协定制度》、《举报制度和程序》和《举报行为反报复制度》。

推荐
北京大学文化与科技产业研究所所长(电话或微信:13366064900)
类别:管理文化 |   浏览数(2029) |  评论(0) |  收藏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最多只能输入150个文字,目前已输入 0 个字。
表情 [更多]
匿名评论
登陆账号: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看不清楚,换一张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总裁网的观点或立场。